宴会过去一个月后。
一天上午,暖阳高照。
在阳光沐浴下,披着一层磷光的皑皑白雪上,几只不易察觉的白兔正拼命捯饬着四条短腿,朝四周疯狂逃窜。
一片丛林中,数支箭矢从同一个方向射出,箭矢颇长,比寻常的弓箭长出一截,嗡嗡嗡的弓弦张合声证明着力道极重。
“射的好!”
一只跑直线的白兔忽然在丛林中猛地拐弯,最擅长短途爆发力著称的兔子想以此躲避攻击,还箭矢如同长了眼睛,在它刚扭头的一刹,就狠狠透过它的脖颈,将它狠狠钉在地上。
温热的血液瞬间染红了白雪。
一个叫好声旋即响起,“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能做到在两百步外射杀野兔!西蒙科,你还真不愧是弓弩类型的使者!”
开口的人边说话边骑着白马晃晃悠悠走到死去的野兔庞,同一瞬间,另外几只弓矢也将其余兔子扎了个通透。
“嗯,还是连珠箭!”
“尼泽泽尔,你说这话可太捧我了,要没有你的教导,我怎么可能进步这么快?”
咔嚓咔嚓的声音传来,一副战士打扮的西蒙科步入阳光下,两边的树梢为他的声音掺上一丝空旷感,道:
“这连珠箭原来不也是你的本领嘛!”
“你小子,既然知道,以后就少向我问些什么狗屁单词!”
尼泽泽尔用弯刀挑起死兔,有些抱怨的回了一句。
决定今晚就吃蜜蜂烤兔了的他埋怨道,“像我一样,每天多考虑考虑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多美好?非得缠着我学习什么单词?”
“学习,学个屁!”
“你这个人哪都好,就是不懂得一个真正的佣兵,时间就应该花在女人肚皮和酒精上才是真理!”
西蒙科随着尼泽泽尔言语走进其中一个野兔的尸体,一张几乎等人高的长弓立在他身前,一面半径十英寸的圆盾悬于后背,而十字长剑则垂悬左腰。
佣兵团发的那套盔甲被他牢牢披在身上,锁子甲内部穿着厚厚的棉服,脚蹬一双鹿皮靴。
与十数天之前几乎天壤之别。
而曾经毫无血色的脸庞也开始红润。
“别这么说”西蒙科将箭拾起装进后腰的箭囊,对着走过来尼泽泽尔道:“你难道想一辈子过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吗?听我的,攒一些钱,等老了或者哪一天受伤了退出佣兵团后也能有个活路。”
一个月的接触,西蒙科与眼前轻装简行的尼泽泽尔关系虽不算突飞猛进,但整日不是和对方学箭术,就是学单词的,一来二去也熟拢了许多。
听到西蒙科的话,尼泽泽尔夸张的笑了下:“兄弟,你太天真了!这世上哪有真正安全的地方?”
尼泽泽尔勒紧缰绳,“你信不信,等你哪天习惯了战争,再让你猛地退下来,你反而会浑身难受咯!”
“但愿吧。”
西蒙科捡起所有箭矢和野兔,置若罔闻。
如果真有哪一天,西蒙科再做打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