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这下也不墨迹了,对方这么大的诚意,他还扭捏的话就太过分了,从查尔斯的手里接过笔,大大方方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哇哦,兄弟你这签名可真够漂亮的,简直就是艺术啊!”
林森显然对自己的字也很自信,一点都不谦虚的承认道:“那可不是!”
华夏有见字识人的说法,外国佬对好看的字也同样非常欣赏,字如其人的说法在哪里都通用。林森上一世有专门拿字帖练过钢笔字,写出来的字就跟拿镌刻刀雕刻一般,也不怪查尔斯会觉得眼前一亮了。
林森合上钢笔帽,递还给了查尔斯:“好了,合同也签了,你可以先离开了!”
“嗯?那,那你呢?”查尔斯没反应过来。
“我留在这里还有点事情,等事情办完了自然会打电话给你,行了老兄,我们是签了合同的,我不会乱来的!”
“行吧!反正公司也要花时间筹备。”查尔斯的话全被林森给堵住了,无奈只能耷拉着两颊的肥肉,点头同意了,只是离开时那依依惜别的神情像极了当年林森那刚刚陷入热恋第一次分别的高中小女友。如果不是一个星期之后回来,正好看到那女人跟一个肥头大耳,脚踩乔丹鞋的猪头哥走在一起搂搂抱抱的话,他还真有点怀念!
***
林森之所以留下来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的事情,而是为了秦志海夫妇,小吃店在营业了两个多月后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小吃口味上的不足,林森对菜单所用调料进行了一次改良,将一些没有人气的口味全部去掉,又重新添加了一些学生喜欢并希望出现的口味。
这个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林森重生归来的第一个圣诞节也在店里这样稀里糊涂过去了。
千禧年之后,时间也来到了2001年的一月份,林森在查尔斯第十次打来催促回公司的电话以后,终于和秦志海夫妇提出了辞职。
两位老人虽然舍不得林森离开,可他们更知道林森这个年纪也不可能一辈子留在他们的小吃店里。
“年轻人是该出去闯闯!”
秦志海在送林森去往迈阿密城市中心的火车前,颤颤巍巍地拿出了一笔看着厚度不薄的票子:“林森,这钱是我跟你大娘商量了给你的,这段时间也是辛苦你了,孩子你记住,出门在外,不比大叔大妈的店里,凡事都要小心,如果外面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大叔大妈的店里,我们随时欢迎你回来!”
林森沉默地接过了秦志海手上的钱,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他也想过拒绝秦志海的钱,可他看着秦志海的眼神,不知怎么的,想起了上一世他的父母在他前往美利坚的机场门口将钱塞进他口袋里时的模样,他同样无法拒绝,那个动作,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含义在里面。
“秦大叔,谢谢你,不管将来我混得如何,您和大妈对我的好我一定不会忘,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