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民哀之,待奸相死后,自发建庙祭祀。
前朝时期,凡入南荒群山冒险之人,无不祭拜敬香。
只是改朝换代之际,那一代的庙祝眼光不好,错投草头王,坏了运势,自此没落。
大景建国近百年,今人早已忘记山都敬侯旧事。
“征蛮大将军,王触龙……”
陈澈迈步走入庙中,却见神像落灰,香炉倾倒,就连帷幕也不知被什么人扯掉大半,一副惨淡模样。
“每一位开疆扩土的英雄,都值得本国百姓敬仰!”
无论是前世今生,陈澈都极为尊敬那些历史上开疆扩土的大英雄,如霍去病、马援、班超等,开拓进取,才是王道。
陈澈先是将香炉摆正,随后在案桌上寻觅了一会儿,幸运地找到几根尚未腐烂的线香。
他以火石点燃,敬香三支,诚声道:
“后辈陈澈途经此地,拜见大将军。”
说完。
陈澈转身,大步走出庙门,并未察觉到身后的变化,线香燃起云烟,斜斜飘向神像。
嗡!
神像眼眸,悄然闪过了一丝微不可见的白光。
“好白啊。”
陈澈背篓提刀,走了三四里山路,终于攀上仙姑尖。
其实,也就是一块位于山顶的纯白色巨岩,上尖下圆,约有平房大小,因而得名:
“仙姑尖。”
似乎正是因这一块巨岩的缘故,山林中的瘴气被隔绝于南荒群山,难以向柳阳镇进一步扩散。
这座山,也被山民们尊称为“仙姑山”。
往山下走,穿过一片被叫做“猛虎林”的长缓坡密林,便正式进入南荒群山内部。
昨夜,陈澈差点身死的山神庙,便藏立于猛虎林深处。
下山的路。
便没有了石阶。
唯有几条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
由此观之,其实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绵延成一条又一条细长山路。
当然,这亦是一种警告!
一旦过了仙姑尖,便正式脱离了柳阳镇的范围。
夜间瘴气浓度大增,唯有被一代代“自然选择”的野兽与南蛮,方能勉强苟活。
寻常山民,祖上五六代,大多是从平原迁来的无地农民,并不具备抵抗瘴气的血脉。
“呼……”
陈澈吐了口闷气,额头冒起汗珠,坐在仙姑尖旁歇息了一会儿,默默思考着接下来的探索路线。
山下有一条清澈溪流,唤作仙娘溪,是补充淡水的好地方,常有猎户在该处布置陷阱,张网捉兽。
仙姑尖到仙娘溪之间的这一大片猛虎林,则是柳阳镇山民深入南荒群山的必经之路,不知被猎户、采药人们扫荡了多少回。
别说草药、山中野宝了,就连野兔都少到了极点。
想要搞到特别值钱的山货,就得翻山越岭,多走很长一段路,前往仙娘溪上游地区狩猎。
“但那是对于寻常猎户来说,如果是用我的这双夜眼,进行更细致的观察呢?”
陈澈目视前方,强大的“夜眼”犹如锐利鹰目,扫视前方百余丈区域
纤毫毕现!
草药半颗都没有。
但是!
凭着敏锐的夜视能力,陈澈发现了一根毛。
准确来说,是一根五彩斑斓的鸡羽!
身前百丈范围内,有一处灌木丛,生长得极为旺盛,部分枝叶甚至比陈澈还高一些。
且夜里的山林,还有无穷无尽的灰雾,无声地流淌,阻碍着视线。
纵使是柳阳镇最厉害的猎户,也不一定能看清楚,灌木边缘处竟漏出了半寸斑斓鸡羽。
满丛草色关不住,一支锦羽漏出来——虽然只浅浅露出半寸,却被陈澈看了个分明。
陈澈提着柴刀,蹑手蹑脚地靠近灌木丛,果然见到了一只呼呼大睡的白腹锦鸡。
在传统文化中,锦鸡具有特殊意义。
古代帝王冕服有“十二章”之饰,其中“华虫”被普遍认为就是红腹锦鸡,艳丽的外表和非凡的寓意,使得古代名画中从来不缺锦鸡的形象。
但对于像陈澈这类山民来说,其最大的意义,便是卖钱。
哪怕是差一些的白腹锦鸡,也不低于一百二十文。
若是送到京城,甚至能卖出五百文的高价。
“好东西!”
陈澈刚一靠近草丛,白腹锦鸡听到动静猛然惊醒,“扑棱~扑棱”地展翅高飞,试图从草丛飞向树枝。
可惜。
太迟了。
陈澈脚下生风,三步并做两步,飞快冲入草丛。
一抬手,就捉住了试图逃跑的白腹锦鸡。
赵老爷带着十几名家丁,在南荒群山深处转悠了许久,不但空手而归,还遭到雄溪蛮袭击。
而自己,才不过半个时辰,便在南荒群山最外围,搜刮到了第一桶金。
“这夜眼,果然好用。”
陈澈心中大喜,从夹袋中取出赵茹为他准备的细绳,绑脚捆翅,将其丢入背篓中,白腹锦鸡叫唤了一阵,便没了声音。
虽然才一百二十文,却也是一个好的开始。
赚钱。
果然是世上最快乐的事情。
而更快乐的事情,则是他还可以继续赚钱,赶山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