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艾德温·金来到纽约已经一周时间,每天衣冠楚楚参与各种社交场合,但内心却已麻木不堪,长时间的积郁下斯蒂芬·金的情绪显得有些暴躁,酗酒问题也日益严重。而就在不久之前,斯蒂芬·金接受了自己的朋友兼出版商安德鲁·森的邀请,到纽约商谈一些出版的问题,顺便散心,但很显然并没有什么效果,尤其是这样沉寂的夜里孤身一人,情绪更为低落。
几罐空空的啤酒瓶罐在手臂无意识的敲动下滚落在地毯上,因为酒精的刺激下精神上显得极其亢奋,深沉寂静的夜晚,斯蒂芬·金毫无睡意,内心和身体上双重的煎熬让斯蒂芬·金无法忍受。
终于,在莫名的的驱使之下,斯蒂芬·金走出了自己的房间,漫无目的的在大厅里晃荡着,因为这样斯蒂芬·金会感觉自己略微好一些,慢慢的数着自己的步子顺着大厅不知道走了七圈,还是八圈。路过一个角落时,感觉这里稍微有了一些不同,观察后才发现里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影。斯蒂芬·金没有想到大厅里除了保安和前台之外,居然还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在深夜无法入眠的人。斯蒂芬·金不由自主的踱着步子向人影靠近一些,在有意的观察下,才发觉这个单薄的身影只是一个年轻的男孩儿,一个人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安静的在几张打印纸上书写着。斯蒂芬·金在错愕之下,突然产生了一丝兴趣,轻轻的踩在大厅的地毯上向沙发上的人影走了过去。距离更近了,可以清晰的看到男孩儿黄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头发自然的竖立着,因而可以看清男孩儿线条柔和的侧脸。这个亚裔男孩儿感觉很敏锐,察觉了自己的靠近却没有在意,只是提笔示意不要打扰到自己,其他可以随意。
斯蒂芬·金并没有什么被轻视的感觉,也没有什么不满的情绪,因为他比别人更为清楚,写东西时被人打扰的郁结。他稍稍犹豫,却还是在男孩儿相隔着一条空隙的位置坐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写满一张又一张纸的男孩儿,像平常那样,审视着男孩儿露出的信息,勾画着有关男孩儿的一切,一个小说家永远不缺乏观察力和想象力,他为这个男孩儿臆造了许许多多的身份,在逐一将感觉不符合的选项排除,这是一件很消磨时间的工作,但斯蒂芬·金却安之若素,因为这一切可以让自己暂时停止感受读者们对自己的那种让自己感觉无法呼吸的沉重束缚。
就这样,宽阔而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厅中坐着两个各不相干的男人,他们沉默不语,没有交谈,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中干着自己想做的事。
长久的勾画和猜测在无法得到确切答案的时候往往没有办法长时间的继续下去,斯蒂芬·金没想到自己的耐心居然在面前的男孩儿身上落于下风,考虑再三,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好,我可以看看你写的东西吗?”
韦恩听到坐在旁边男人的声音,抬起了头,他对这个男人的举动很惊讶,要知道,人虽然是群居动物,这个男人在深夜没有睡觉而是选择在这里无聊的看着自己写东西,肯定是被一些烦恼所困扰,需要找人倾诉,但在陌生的地方碰到陌生的人往往会闭口不言,因而韦恩对面前的男人首先开口而感到意外。
“可以,不过,我写的是恐怖小说,你确定你想在这个时间看这个?”
斯蒂芬·金哑然失笑,自己虽然不屑纽约时报安在自己身上的头衔,但自己毕竟是被人们称之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的作家,怎么会被恐怖小说所影响。斯蒂芬·金并没有在意韦恩是否认出自己了的身份,无论自己再如何声名显著,可也只是个作家,不可能比每天处在相机下的明星更有知名度。在斯蒂芬·金的点头下,韦恩将散落在旁边的手稿整体了一下顺序,交给斯蒂芬·金。
事实上,韦恩在抬头的一瞬间已经认出了男人的身份,享誉全世界的小说家斯蒂芬·金,而就在不久之前韦恩还见过他的海报,可以说是斯蒂芬·金的出现才促使了笔下这部小说的提前诞生。但似乎现在和对方打招呼,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韦恩看着斯蒂芬·金的衣衫不整,闻着从对面散发过来的浓浓酒味想到。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多言,韦恩低头理清自己的思路,继续下笔写着小说。
斯蒂芬·金接过手稿并没有马上低头观看上面的内容,只是饶有兴趣的看着回复到写作状态中的韦恩,在韦恩抬头的时候,韦恩的整个面容呈现在自己眼前,而不止是一个侧脸,男孩儿的五官分明,眉目间流露着一丝疏懒的气息,面部的线条就像之前观察的一样非常柔和,细长的嘴唇轻抿着,隐藏着内心深处的桀骜不驯。写作时候,坐姿稳健,后背直立,并没有靠在身后舒适的沙发靠背上,看起来似乎对自己有着严格的要求,递过手稿时的动作优雅而且有条不紊,受过良好的教育。无数的信息聚集在一起,为面前的男孩儿更是添加了一丝谜团。斯蒂芬·金的兴趣更加浓厚了,这个男孩儿的形象也许可以添加到自己的下部作品中。被斯蒂芬·金长时间的注视,韦恩扬起了眉角,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斯蒂芬·金收回目光停止了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想,把注意力放到手上的几张纸上,拿起随身携带着的眼镜架在鼻梁上,看起男孩儿的稿子。《TheRing》吗,名字似乎带有特别的含义呢,斯蒂芬·金轻笑着,继续看了下去。韦恩的小说用的是原版的名字,因为ring除了铃声的含义外,还有环绕的意思。
大厅中依然安静的就像是空无一人,只能稍稍一些笔落在纸上沙沙划过的声响,以及偶尔响起的翻页声,几乎微不可闻。
大厅里一个人在写,一个人在看,写着的人将写好的纸张交给看的人手里,看的人很默契的接过,放在手上几页纸的最后面,过程中,没有人交谈,写的人全神贯注的写,看的人全神贯注的看,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全部凝聚在薄薄的几页纸上面。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韦恩终于把第一节《午夜凶铃》的故事在这个本来会充满着无限旖旎的夜晚完成了,他起身把笔还给酒店的前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而斯蒂芬·金刚好把最后一页翻过,在沙发上整理了一下交还给韦恩,毕竟,看的人总比写的人用的时间少。
“很有创意的一本书,你在营造恐怖气息上很有天赋。”斯蒂芬·金由衷的说道。他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到如此精彩的故事。在读着这本小说时,全部的精力都投注在上面,根本没有闲暇去注意故事以外的那些困扰自己的麻烦事,而且,这本小说与自己以前看过的小说在构想和描述上都有很大的不同,自己并不能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摸清故事发展的脉络,而这种因为悬念和危机引起的好奇,不正是读书所带给人的乐趣吗。
“你好,我是斯蒂芬·艾德温·金,很高兴这么偶然的情况下看到如此精彩的故事,和一个如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斯蒂芬·金带着温和的微笑伸出了自己的手。
“你的夸奖让我受宠若惊,金先生。”韦恩没有拒绝对方表达的善意,也没有隐瞒自己认出对方的事实。
“你有没有想过将这本书出版?”
“当然,我写它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取稿酬。“韦恩一脸平静的说着自己的目的,丝毫没有任何的愧意。因为面前的斯蒂芬·金也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人物,他在妻子的劝说下投出自己的小说也无非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
“如果需要你修改你的作品呢?”
“那么我恐怕会拒绝,我笔下的人物从出现时他的形态就已经固定了,我可不会费力去修改他,即使我写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斯蒂芬·金听到韦恩不加修饰,带着赤裸金钱意味的言语而感到惊讶,因为按照斯蒂芬的推断,男孩儿的回答应该会是类似于希望得到读者们的认同或者带给人们心灵上的享受这样诸如此类的空话,而绝不会现在这个答案,面前的这个男孩儿可真是让人意外。
“很有趣的回答,可你还没有告知你的名字?”
“韦恩,金先生,这是我的名字。”
“很好,韦恩,我可以介绍我的朋友给你,一位很有经验的出版商,在他的操作下,相信你的小说所取得的成绩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斯蒂芬·金拿出安德鲁·森的名片递给韦恩,不用太过意外,即使斯蒂芬·金没有看过小说的全篇,但一个优秀的作者依然可以了解这部恐怖小说的价值。
“谢谢你的帮助,金先生,你的慷慨让我感激不尽。”韦恩接过名片放进衬衣的口袋中。
韦恩对于自己说出写作的真实目的,却不影响斯蒂芬·金给予自己帮助的结果似乎早有预料,很简单,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就会明白,在明年,斯蒂芬·金会推出自己的新小说《危情十日》,看过这本小说的人可能就会明白斯蒂芬·金现在的写作状态和内心真正的想法。
在1990年出版的《危情十日》里,讲述着书迷安妮在大雪中救起了她非常崇拜的作家希尔顿,并将他带回家修养腿伤。希尔顿为写出真正的小说,让他连载小说的主人公米塞罗死去,却引起了安妮的勃然大怒,安妮烧毁了手稿,并责令无法行走的希尔顿重写。当希尔顿发现安妮与小说中的人物描写有丝丝关联后,安妮更将他的踝关节敲碎!最终希尔顿终于将最后一部分写完,并让主人公米塞罗死而复生。当安妮欣喜若狂时,希尔顿自己将手稿烧毁以示报复。
从这篇小说中不难看出,斯蒂芬·金内心深处于读者的相互对立,他渴望做一个“真正的作家”,他诅咒读者们对自己的束缚,却也无法摆脱作者、人物以及读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这个问题事实上很好理解,作者按自己的想法创作着人物,却由于读者们的喜好和憎恶修改着自己笔下的人物,为了讨好读者,而不得不使自己笔下的人物背离自己的初衷。
在斯蒂芬·金的这种心态下,韦恩的回答更容易得到斯蒂芬·金的共鸣和赞同。
“你很有趣,韦恩,那么是否可以告诉我,你赚钱的目的是什么呢?”斯蒂芬·金想要得到更多的信息来解析韦恩,“在我看来,你可以在这所酒店里居住,应该并不是太缺钱,对吗?”
“我会在不久之后成为一名导演,金先生,拍电影很需要钱,我在努力的充裕着自己的资金。”韦恩毫不犹豫的说道。
“这是我听过的很矛盾的答案,你刚刚是说你写小说是为了拍电影,小说和电影同样作为记录人们思想和内涵的载体,你为什么对于这种载体有着如此迥异的对待方式呢?”
“你应该可以理解的,金先生,虽然这两种方式作用相差不多,可还是有很大区别,你的小说大多被搬上了大银幕,两种不同的载体展现着同样的东西,电影,无疑比你的小说造成的影响力更为巨大,我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金先生。”韦恩略微欠了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