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之中,燃起了一堆柴火。
那柴火烧的极旺,却燃的极快,正是在塔干沙漠中常见的“滚草球”。
这种草料生在沙漠,干枯之后便随风成球,以传播籽种,略有涩苦滋味,并且燃烧的极快。
放以往,这种“劣质燃料”,断然是入不了王大明的法眼的。
但黑虎寨足足几百人四处寻搜,总也够了这顿烧烤之用。
柴上架的马肉,已烤的滋滋冒油……
“王大哥……不必如此客气……”
李归云一脸不好意思。
这位身份不凡的高门贵子,虽出了迷境,但也没再拿起架子,依然敬称。
与之相比,其身后那毫无存在感的师妹,嘴角已翘到了天上。
“哼!师兄跟他们客气什么!”
“能伺候我等阴阳门弟子吃饭,是这等山中匪徒的大福气!”
这名为钱美竹的阴阳门弟子,说着说着已拔出了腰间宝剑,
“好个山匪!在迷境中得了什么宝物,还不速速交来!!!”
可李归云闻言,腾的站起来甚至,狠狠的甩过去了一巴掌。
“啪!”
一声清亮的响声响起。
钱美竹的脸颊以多了个掌印,她难以置信的盯着自己那历来亲近的师兄,声音中满是难以置信,
“师兄……你!!”
李归云面若冰霜,
“王大哥,待我如亲生兄弟!”
“你这小畜!安敢欺辱!”
王大明见状,心中倒是有些感动。
自己接触李归云这位“天才少侠”的时间不算长,但存了收其为子的心思,对其颇为照顾。
就是那堪称价值连城的迷境宝物【黑弓】,王大明也割爱了一把过去。
可虽有“造化点”之事的掣肘,王大明也一直在对李归云进行考量。
若李归云是那不忠不孝之辈,他王大明就算再缺儿子,也不会将之收下
——任谁,也不想膝下的儿子是耍大戟的!
可是在迷境之中,李归云的表现让王大明颇为满意。
无论是在战场上主动前去救援……
还是跟随自己前往地宫搜敌……
都说明此子内心颇重侠义,是个赤纯之人。
而现在,回到现实世界,回归了阴阳门大弟子“归云剑”的显赫身份,却还愿亲近自己。
那便说明此子,也是個靠得住的!
此时,气氛陷入了些尴尬。
一旁的黄玲眨了眨眼睛,便走上前来,挽住钱美竹的手臂去安抚。
王大明也抬手,止住了已操拿起兵器聚来的黑虎寨众。
见李归云犹在一脸愠怒,他割了块马肉递了上去,随后哈哈一笑,
“李少侠不必在意。”
“宝物虽好,但你我一见如故。”
“些许外物,不值一提!”
说罢,王大明便从怀中拿出一颗赤色珠子递了过去,
“此为避火珠,有避毒去邪之能!乃是那陈王相赠的宝物。”
李归云见状,连忙推脱。
可他虽是武道五重的炼肉武者,竟怎么也推却不过一脸豪迈的王大明。
王大明,一直是个顺毛脾气。
若是喜欢的,便一掷千金毫不在意,在蓝星时大半的积蓄都花费在了“红浪漫洗浴53号”。
可若是招了他的厌恶,便一毛不拔。
而待接过宝珠,李归云百种心思交集,竟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
他根骨不凡,年少便入了大派,一心向武,以剑作伴!虽也常行在江湖,但也只是萍水之中聚散,不曾与人深交。
只是,在迷境之中遇到王大明之后,便被其屡有关照,目睹其战场豪迈,又见其在血湖筹幄,早已是心向往之!
但李归云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好大哥”,竟然连迷境之中的“秘宝”都肯割爱给自己,眼睛都不眨一下!
王大明犹在叹气,
“我知李公子是爱剑之人,只可惜此次迷境宝剑没有第二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