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武回头吓了一跳,眼神尴尬地左顾右盼,他能说自己的酒虫醒了,到处蛊惑他找酒喝?
就算是在秦国的时候,赵武也还没有混到顿顿有酒喝的阶层。实际上,他喝酒的机会少的可怜,于是鼻子一闻到了酒味就就忍不住想要喝个痛快。为了喝酒,他还打过上司,这样的刺头,在军队中能混得好才是怪事。
好在秦国的军队军纪真不怎么样。
或许后世传言的秦军最注重军纪,战斗力爆棚,兵锋所指,推山填海般无所不催,成为整个封建时代最为耀眼的军队,也是第一等的强军。可实际上,战国初期的秦军战斗力并不强,论单兵实力,秦军在六国之中都是第一等的,秦人高大,而且性格豪放,生存环境恶劣造成了他们比中原诸国国人更加强壮的体魄。可是,身体上的优势,从来没有转化为战力。
说起战国初年秦国的战绩,距离丧权辱国也就一步之遥。河西之地被魏国占领不说,还被攻破了都城。好在秦人性格执拗,说什么也不投降,打不过就跑,休息过后回头继续打,但还是输的很惨……丢人丢大发了。穆公时代的辉煌早就不在,加上义渠和魏国的威胁,秦军一直在疲于奔命,甚至还因为战事不利而迁了四次都。
只要在河西继续纠缠下去,秦军有可能被耗尽最后的一点国力,濒临覆灭的危险。
一个国家,没有三月之军粮,还整日发动几十万大军的战争。
没错,小仗秦国是一直在赢,连强大的魏国也是输多赢少,可大战的却每次都输。持续高强度消耗的秦军,注定要被历史的尘埃覆灭。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在秦国的朝堂上,而这个叫公孙鞅,入秦之后叫卫鞅的年轻人还幻想着在卫国干出一番事业来呢。
秦人耿直,但也要看情况,赵武期期艾艾地表示,他正在很认真的在巡视院子。
边子白一阵鄙视,说道:“酒缸里的残酒不喝也是倒掉的,不然新酒倒入会酸。你要是想喝就喝,不用遮遮掩掩。”
没想到赵武还一身的怨气,掀开酒缸的盖子抱怨:“都倒掉了,好东西就糟蹋了。”按理说,做家奴对主家的财物珍惜,边子白应该高兴,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再说了,他那次喝的酒不是酸的?好酒佳酿也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够享用的好不好?
酒是稀缺的商品,别看每个城邑都有酒市,可无论哪家酒坊的产出都不多。加上酿酒要浪费很多粮食,这对粮食产量一直维持在很低水平的农业是很大的负担。诸侯国的君主们也不得不下令严格酿酒的数量。
卫国也是如此。
原本酒肆是路姬最大,也是最后的依仗,可如今恐怕再也没有了。想到这些,边子白就对苟变这家伙牙痒痒。他就算是将来做饭店生意,卖不卖酒,对生意的火爆程度影响也很大啊!
“主……人,难道有难言之处?”赵武对成为家奴的身份还是不太习惯,至少一口‘主人’叫起来还不太利索。
边子白叹气道:“以前家里是能卖酒的,一个月就三瓮酒的份额。让你吃一些也不打紧。可惜被一个人给破坏了。”
“是谁!某锤死他!”
赵武似乎完全忘记了他悲惨的俘虏营生涯,就吃了两顿饱饭,似乎又开始自信满满起来。
对此边子白也不在乎,他更在意的是苟变和赵武比起来,拳脚上那个强一些?他是故意的,赵武恐怕也有表现的打算,所以表现的欲望很强烈:“苟家的大少爷,苟变。就是经常来家里闹事的那个傻大个。仗着家里和国相子思有关系,在城内为所欲为。不过在帝丘城没人敢招惹他,他手上的拳脚不弱。”
“那是他没有遇到某的铁拳。”话说到这个份上,赵武还不明白就是傻子。
任何一个人都有价值,但是他需要将自己的价值展现出来,才能获得他人的认可。赵武或许身手不错,但在没有直观比较的前提下,边子白是不相信传言和错觉的,太容易出错了。
净街虎,苟变!
帝丘三害之首。
而作为当事人,苟变还未知味觉地死皮赖脸地跟在路姬身后,流连在帝丘城内的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