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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思归

清晨的粥比深夜的酒好喝,骗你的人比爱你的人会说。

此刻,这清晨的粥,用在青衣身上,效果显而易见。

院子外的马厩一共拴着两匹马,一匹是石韬的专用座驾,另一匹则是备用马匹,之前马厩一直空着,这两匹马还是前两天才让人送来的。

牵出那匹专属座驾,又将之前准备好的马具套在马上,在石韬的示意下,青衣只好骑剩下那匹备用马匹。

一撩裙摆,青衣翻身上马,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

青衣上马的姿势直让石韬大跌眼镜,好在青衣发现隐藏在布袋下面的双马镫之后露出一脸吃惊的表情,才总算让他好受一点。

嘀嗒、嘀嗒!

石韬在前,青衣紧随其后,二人当真是在遛马。

走了没几步,石韬勒住马绳,似乎在等青衣,但青衣明显没能体会到他的意思,也跟着勒住了马绳。

石韬一脸尴尬,“靠近点,方便我们说话!”

苍白的脸颊划过一抹粉色,这下青衣总算懂了,并依言靠近过去。

“像你这样为我父亲卖命的人,一共多少?”

昨夜就打算询问青衣,却被雨荷打断,从昨夜到现在,石韬可是一直惦记着这件事的。

历朝历代,所谓的官匪一家,并非完全空穴来风,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豪门贵族家中蓄养死士,已然成风;到了唐朝,这种风气依然存在;直到宋朝,文人掌权,从而收刀入库,这种风气才逐渐消失。

但实际上,圈养死士这一做法,从来没有断绝过,不过是藏得更隐秘罢了。

石家能拥有如此恐怖的财富,一方面或许因为石崇经商之才了得,史书中记载,石崇将中原的铁器、丝绸等物运到南洋,又从南洋带回珍珠、珊瑚、以及香料等物,这才积累了大量财富。

但另一方面,野史中还记载,石崇任荆州刺史时竟抢劫远行商客,取得巨额财物,以此致富,青衣及她身后“大首领”的出现,让石韬意识到,野史中的这一记载八成是真的。

对于这一类游离于生死边缘的人,石韬很早就充满了好奇,现在有机会见证这类人的存在,他多少有些激动。

这也是他改变初衷,对青衣的态度,从无私变成了有所图的原因所在。

沉默良久,青衣终究还是告诉了新主人。

“算上大首领,思归一共三十六人,十二.......青衣离开后,剩下三十五人!”

“你们的组织叫思归?”石韬问道。

发现自己的言辞似乎不妥,石韬换了一种说法问道:“我的意思是,你们这一旬人,叫思归?”

“是,这是主人.......是家主取的名字!”

“呵呵,思归,思归吟,我这位父亲,还真是文人中的一朵奇葩呐!”

“少主这是何意?”青衣不解道。

摇摇头,石韬并不愿过多解释,说起自己那位老爹,就连石韬都不得不承认的确是个人物,不但进过史书中的富豪排行榜,官也做得足够大,同时还是这个时代较为出名的文人,金谷二十四友就是他一手创立的,“思归吟”正是石崇所著的其中一首诗词。

此刻想来,这位便宜老爹居然是一个如此另类的文人,石韬不禁莞尔。

和青衣又聊了一阵,石韬从中知道了不少信息。

像思归这样的组织,永远是暗黑的代名词,他们活得就像茅厕里的蛆虫,而且永远只能趋附于豪门贵族的羽翼之下,利益属于他们的主人,就连性命都属于他们的主人,一旦流落在外,便会成为过街老鼠,甚至地位还不如出生干净的贱民。

但青衣明显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她看来,这一切似乎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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