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什么进展,每天都在白忙活,刘振华不得不开始思考,自己这样的工作方式,是不是对的?
能不能调整一下,争取有一些突破?
刘振华陷入了沉思。
夜晚很漫长,一个人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不是他想立功,是希望有更好的突破。
另外让自己管辖的片区内平平安安,也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每个月拿着工资,每天在片区里晃荡,啥成绩都没有,任凭坏人逍遥,就是失职呀。
想到这里,刘振华突然想到一个主意,自己不是已经装扮成叫花子了吗?
干脆去试一试,看能不能融入这個群体。
然后依靠他们,帮自己打探消息。
五六0年代,一直到七八十年代,乞丐在国内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有老人,有孩子,甚至也有一些年龄不太大的人。
他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晚上住在破庙,或者废弃的建筑工地,仓库等等。
白天蹲在车站,码头,十字路口等等,摆上一个碗,正儿八经的乞讨。
也有沿途乞讨的,反正不管用什么方式,他们就是通过乞讨,来维持生计。
这里面的道道很多,刘振华穿越前曾经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但书本上说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像现实中那样。
所以他想融入这个群体,其实是有风险的。
当然,有风险,就会很刺激,他喜欢冒险,也喜欢刺激。
凭着自己敏锐的直觉,不错的伸手。
之前身手就不错,经过三个月的集训,就更加了得。
普通人,十个八个不在话下,实在不行,还有枪啊,关键时刻,这玩意儿还是能起作用的。
所以思前想后,他决定冒一次险,并且凭感觉,冒这个险值得。
主意打定,第二天出门后,他干脆在空间里,简单的化了一下妆。
把自己弄成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大爷,衣服又脏又破,脸上有点麻子,背还有点儿驼。
这么一来,彻底颠覆了他原来的相貌,可以说连老妈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来。
准备好之后,他出了空间,一边沿街巡视,一边寻找乞丐的踪影。
北海公园外面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他就发现了两个小乞丐。
一个十一二岁,一个十来岁,两个家伙都又瘦又弱,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但是,两人都很机警,脏兮兮的脸上,黑白分明的两只眼睛滴溜溜转。
一会儿瞄着路过的行人,一会儿瞄了瞄自己面前的破碗。
看看有没有人往碗里丢钱。
不过等了半天,两个家伙的有些失望,因为碗里,总共才几分钱,喝凉水够。
吃碗稀饭也够,要吃别的,就有点儿够呛了。
“哥,怎么办?这么多人路过,为什么都没人给咱钱呀?这些人都没有爱心的吗?
咱可是正儿八经的气概,没人给钱,还得上交头头的,怎么活呀?”
年纪小的一边小声的嘀嘀咕咕,一边擦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