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巨熊,陈浪神色如常,就好像很简单的事情似得,回到英子身边,将手中的土枪丢给了她。
这群猎犬和獒犬,也在陈浪的指示下跑了过来。
看到这一系列的操作,老胡都惊住了。
这也太夸张了!
陈浪一个人和一群狗,竟然这么简单的把巨熊给杀了,更夸张的是,这群狗就好像经过专业训练似得,跟陈浪配合的简直天衣无缝,让陈浪在整个过程中,游刃有余,看着几乎没有怎么费力。
这样的执行力,就算是在部队,能做到这一点的队伍也不多!
想想当初,他们三人杀人熊时,可谓是用尽一切方法了,杀完后,躺在雪地里,连力气都没有。
再看陈浪此时的行径,只能说夸张!
胖子既惊又喜,大笑起来,“老陈,多年不见,变得这么厉害了!”
陈浪微微一笑道,“主要是狗们牵制的好,尤其是那三条獒犬,太凶猛了,我这才能抓住机会。”
英子看着陈浪的目光有点小崇拜,道,“陈大哥,就算这样,你能让这些狗东西这么听你的话,也是有大本事!我养了它们这么多年,不如你跟它们这几天!”
陈浪摸了摸鼻子,笑道,“可能我天生跟动物有亲和性吧。”
巨熊身的宝贝不少,最有价值的,当属熊掌和熊胆,其次就是熊皮。
熊掌在古时候就是八珍之一,跟鹿茸、象鼻、驼峰、果子狸、豹胎、狮乳、猴脑齐名,都是极昂贵的珍馐。
熊掌一共有两只,但是只有一只能吃。
能吃的一只,是过冬时舔舐充饥,另一只则是擦屁股用的。
熊胆是一味非常罕见的中药,据说能够治百病,当初敲山老汉的孙女画眉抽羊角风,就是服了熊胆好的。
熊皮也是制作皮衣的极佳材料,不过据说巨熊性阳,制成的皮衣壮年人不能穿,只适合老年人穿,回头可以送给老支书或者燕子爹。
巨熊个头很大,估摸着有千斤左右,他们仨人抬着也够呛,索性就地宰杀,弄成几大块,抬回营地。
生火、支架子、烤一条熊腿肉!
在火焰的烧烤下,熊肉呲呲呲的往下流油,火焰更盛,陈浪掏出随身酒壶,拧开喝了一口。
说实话,屯子里的烧酒一点都不好喝,辣嗓子,不如供销社卖的那些外来货,不过主要是不花钱,将就着喝。
老胡见肉烤的差不多了,撒一些香料,又烤了会儿,拿出来刀,割下来一片尝了尝,“老陈别敢喝酒啊,碗拿过来,我给你弄块尝尝!”
“辛苦,老胡同志当这主刀大厨啦!”陈浪笑着把自己的搪瓷碗递过去。
老胡给每人割了一大块肉,英子找野草野菜啥的调了酱料汁,熊肉沾着酱料汁,众人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其实熊肉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吃,比猪肉惺不少,当然在原始森林里这样的条件,能吃熊肉,已经是人生一件美事儿了!
满足的吃着肉,胖子瞭望四周,问道,“你们说,这野人沟这么大,咱们去哪儿找古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