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应该与利益挂钩,但是却不应该成为牟利的工具,凌驾于人命之上。这是林毅的观点。
普通的药品本身会有一定的成本,药厂的人工和运维的费用也不少,而且开药厂就是为了赚钱,加上一些利润也无可厚非,不然的话也就不会有人去干药厂了。
但是药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却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推广和一些擦边的销售手段的成本在里面。把所有的这些加在一起,很有可能,药品的销售价格会达到出厂价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毕竟普通药品的价格基数并不算太高,就算是翻了几十倍,价格也勉强可以让人接受。花个几百上千块,虽然有些肉疼,但是能把病治好就行。
最过分的就是那些治疗大病的垄断药品,价格高到了简直令人发指的地步,随随便便找出一种抗癌的靶向药,一盒的价格至少要几千块,多的都达到了数万。
确实,这些药品的研发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价格高一些有一定的道理。
往往这样一种高端药品的研发,需要数名诺贝尔奖得主级别的身价不菲的科学家带领团队,需要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研发周期,还不一定能够研发成功。
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成为药品的价格高昂到了让人无法接受地步的借口。
一种这样的药品如果申请专利的话,保护期最少也能够达到20年,有的还能够达到30年。就算把药品的价格定的很低,在专利保护期的期限之内,也足够收回几十倍于研发成本的利润了。
利用专利的保护让研发药品的企业收回成本,并获得一定的利润是无可厚非的,要是没有利益驱使的话,也许就不会有人去投资研发新药了,那样的话全球的医疗水平都会倒退。
但是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有了专利的保护,一些黑心的药厂老板便为所欲为了,他们用人的性命进行要挟,以此来获得更多的利润。
病人不买药就可能会死去,一个人只有一条命,病人最珍贵的东西被别人攥在了手里,他们就不得不受此要挟,为了治病倾家荡产,甚至于人财两空。
还有一些更黑心的研发机构,根本就不去申请药品的专利。
因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必须要把药品的成分以及制造过程公开,这就等于说在专利的保护期过后,所有有能力的企业都可以生产和制造这种药品,研发企业就失去了一棵巨大的摇钱树。
凭借着领先于他人的科技技术,凭借着可能在几十年之内别人也无法破解的药品配方,这些黑心的企业利用秘方的形式把药品保护了起来,让他们的药品可以有更长的垄断时间,可以赚更多的钱。
这些人把利益凌驾在了人命之上,这是对人命的亵渎,是对人命的不尊重,是绝对不能够原谅的。
林毅觉得,破解这样的药品配方根本就不算是窃取,恰恰相反,这是在为全人类造福,这才是自己的异能应该用在的地方。
“哎呀妈呀,我真是太高尚了,太伟大了,原来我是这样的林毅,是这样一个无私的人,如果我是个女人的话,我都会爱上自己的,会被自己高尚的品格折服的。”林毅的心情澎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