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市仙官姚少司。是财神赵公明手下四位仙官之一。
他容貌俊秀,有几分读书人的气质,凡是做生意的少不了要向利市仙官讨一些财富。而财神在人间,也少不了利市仙官处理。虽然同为神仙,他与其他的神仙不带一样。他非常非常懂人间,非常非常懂凡人。
他在经历人世间的时候,见过天下的人,为利头破血流,为财汲汲营营,而他也有了一丝人类的气息,将升仙之事看的无比重要。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莽撞鬼。
第一次见到明月,他是奉了财神的旨意,去警察局将对方保释出来。他很惊讶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居然可以惊动了财神,奉旨而去的路,他就在想这个人以后是要走运了。不仅得到了神仙的另眼相看,而且还是财神。那在人间活的得多潇洒。
直到他到了公安警察局,他才知道这位大姐是什么样的人物?
本来他们没什么事情,只是因为一起凶杀案,他们与死者认识,做过生意有牵涉。所以被叫到警察局问了问话。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问完了,一般也就是走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大姐,来就要贿赂警察。什么还没问呢,便掏出金银珠宝,和他一起的那个倒是有仙籍,是个司雨师,捧出一袋子金沙,将询问的警察吓得目瞪口呆。事情不大,可是他们顷刻间拿出这样可谓是价值倾城的财物还意图贿赂警察,一瞬间让他们本来可以说是清白的身份加重了嫌疑。
那个明月是个活的有数千年之久的天人,曾经受教育女娲。如果他日正果升仙。很有可能位置极高,不低于西王母之位。所以财神感知道他的困境,别让自己出面。将对方正式保释出来。
另一个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是仙籍。
他觉得很无奈,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难以想象一个在人间历练修行的女子居然对人这样的不了解,对世间之事更是陌生。
要不然是太骄傲,要不然是太愚蠢。
当他将目标人物保释出来,尝试着去询问因为什么原因把事情搞成这样。那个叫明月的小女子很是振振有词,说自己一百多年前就是用这种方式顺利出来的。
一百多年前,那是民国。
那时候的警察是警察吗?那时候哀鸿遍野,人命都得不到保证。对于那时候做的警察来说,无非也就是混一口饱饭罢了,哪有什么律法森严可言。可不就是拿点财物,就能为所欲为的吗?
可现在是什什么时候呢?怎么能用在民国时的手段在现在用的?就冲这点,她不冤。
这个叫明月的姑娘,确实出身比较高。当自己带她来到财神面前,因为和财神的意见不同,任性的拒绝财神,而财神却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
他不禁心里默默的想这世间造物果真是分三六九等。他们这些人经历了数多劫难,千年修行才维持这么一一方之地。做了一个仙官。可这个小姑娘尚未升仙,却让仙官对她恭敬万分不敢与之对抗。
在之后他想找一个机会向财神问道,为何会给这个姑娘这么大的面子。
财神冷笑道:“这个女子与你我不同,她出生于盘古开天地时,流下的第一颗泪水。由创世神女娲教导。别看模样娇嫩,比你我都大。她是亲眼见过女娲。以身补天的算是你我的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