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都是裸露在外的灰白石灰石,连草都长得稀疏。
“嗖——”
一只灰色兔子从眼前急速逃窜过去,立马打断了沈军的情绪,他今日所有的注意力,可全都落在这些能剐出肉来的小东西身上了!
有了前几次的蹩脚经历,沈军这次很沉得住气了。
哪怕秋后的蚱蜢都蹦到他的脸上,都丝毫不动,箭头始终追随着目标。
那兔子终于停下脚步,支着上半身张着小眼警剔的四下张望,平顺的风声足以令它放下警醒,正准备滋溜一下溜回洞穴。
长着长耳朵的毛绒绒脑袋已经进去了,外面只留下一个圆滚滚的屁股,模样十分喜人。
满满的都是肉啊!
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能眼看这肉溜走?
说时迟那时快!
“唰——”
箭矢破空声传来的时候,那只兔子已经倒飞了出来,距离它的洞穴越来越远了……
太阳西坠之后,气温也慢慢降了下来。
白雾伴着暮色再一次降临大地,沈军不得不依依不舍的踏上归途。
这一趟打猎之旅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但好在经他的不懈努力之下,他的手里拧上了一只野鸡、两只灰兔子,衣兜里还揣上了三枚野鸡蛋。
沈军边走边盘算今日的成败得失。
虽然三只猎物太少,但至少凑够沈小月的学费应该问题不大了。
毕竟这才第一次嘛。
“大军哥,你这是,上山了?”
沈军才走到自家屋门口,就碰到张大牛拎着一只小小的布口袋站在门前张望。
“就在山脚下走了走。”
沈军这才想起来。
原主正是仗着自己是富贵村唯一会打猎的人,时不时猎到点野味打牙祭才团聚起了这一众光棍儿‘酒肉朋友’。
“没什么收获。”沈军见他的目光一个劲儿的在他腰见的野鸡和兔子上流连,只得又说,“这得给小月凑书费。”
“嗯。”
明明两眼放光的张大牛却很克制的嗯了一声,然后将手里的布袋递了过来,“你家怕是没吃的了吧,给你。”
不多,大概两三斤的糙米。
想想自家空空的米缸,沈军没有推辞,“一起吃吧。”
张大牛家比沈家还差,他娘早逝,他爸现在跟村里的王寡妇搭伙过日子,就剩这小子饥一顿饱一顿的瞎胡混。
“那感情好!”
受到邀请的张大牛一脸喜色的搓了搓手,“我帮着烧火吧!”
本来沈军只想着胡乱吃点东西凑和一餐的,现在多了个人,他便凑了一个炒老南瓜,一个烧茄子,顺便将三只野鸡蛋也掏了出来,就着野地里拔的野葱炒了一碗。
即使沈军的手艺一般,佐料缺少,连油都不多,沾了荤腥的炒野鸡蛋味道也相当的诱人。
“哇,大军哥,你啥时候练出来的手艺?太香了吧!”
“这是我今年吃的第一餐干饭!”
张大牛捧起饭碗,风卷残云一般的扒饭,却对炒野鸡蛋小心翼翼,想吃又珍惜的样子,让人看得怪心酸的。
其实张大牛比沈军还大一岁,今年二十一了。
只因原主给他吃过几次肉,就一直死心塌地的鞍前马后。
哎,这日子,实在太穷了啊!
“等我明天给小月凑了学费,咱们再合计这往后怎么过日子。”
虽然这张大牛是原主的兄弟,但今天吃了人家的粮,也算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沈军很怕这小子惦记口肉吃,自己偷摸着上山去。
小小年纪把命给丢山上就太不值当了。
“行,听大军哥的……”
“沈军!”
两人正吃得喷香,冷不丁门口传来一声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