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开始前,李重对自己的目的地非常明确,那就是宿主的大脑。
这源于他在上一个宿主身上产生的深深执念。
正常来说,寄生虫进入宿主身体后,有许多地方可供生存。
尤其是麋鹿的身体足够庞大,拥有众多让寄生虫眼前一亮的好地盘。
心脏,肺部,肝脏,肌肉,血液,大脑,乃至肠道,无一不是上上之选。
每一颗油润的内脏都是一片肥美的沃土,强壮的肌肉组织则是蛋白质爱好者嬉戏的乐园,就连肠道里也每日上演着一场流动的盛宴。
只要进入这座伊甸园,就能夜夜笙歌,沉醉在酒池肉山里活到生命的尽头。
不但食物丰富,安全可控,还可以迅速发育,完成虫生最重要的事情——繁殖。
后代子孙也能从宿主的腔道排出体外,开启新的一轮循环。
这跟他寄生蚂蚁时的地盘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后者是一片无比贫瘠的国土,要啥没啥,所以他没得选,直接进入大脑,全方位接管了宿主的身体。
在蚂蚁身上尝到甜头后,即便有了更多选择,李重一心想做的,还是一只脑控型寄生虫。
任何有脑子的动物,都会优先保障大脑和心脏这种关键部位的营养供应。
那是生物的控制核心,是血肉城堡的枢纽所在,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呆在大脑里,他不但能最大程度生长发育,还能驱使宿主完成一系列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只可无限升级的基因机甲,乃至基因堡垒。
只要宿主有手有脚,有一定的行动能力,且在食物链上的位置足够高。
他能做到的事自然会越来越多,到最后,跟生而为人其实也没啥区别。
要知道他做人的时候,可是属于被吸血的最底层,而不是高堂之上的捕食者。
现在能有一个翻身做主人的好机会,他绝不会放过。
除此之外,还有一個重要原因。
在他看来,寄生虫显然也有鄙视链。
寄生在大脑里的脑虫,明显就要比龟缩在肠道里的绦虫要体面。
身为智慧生物的尊严,让他无法忍受屈居于鄙视链的底层,成天与排泄物为食的日子。
哪怕身为一只虫,他也有理想,要做一只高贵体面,拥有智慧的虫子。
那种一门心思躲在肠子里,毫无理想和尊严,只知道吃吃吃的岁月静好虫,才不是他想要的虫生。
俗话说得好,不想掌控大脑的寄生虫,不是一条好虫子。
既然做了虫子,他就得做一只虫子里的战斗机。
全面掌控宿主,不择手段地达成自己的目标,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这种前提下,他只有一个选择。
那就是,不断蠕动,不断爬行,前进,前进,再前进,然后抵达那片理想乡。
当然,想要顺利走完这一程,肯定会困难重重。
为此他早早就做足准备,把自己从头到尾武装到了牙齿。
十万细胞聚集在一起,变形成了一条鼻涕虫,有一个圆润的头部,一个尖尖的尾巴。
整个身长大概一毫米,能像坦克履带一样向前蠕动,主动寻找方向,还能钻开坚韧的血管和厚实的肌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