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树下的原住民也不断看向他们的方向,似乎在担心两人下一步的行动,但发现他们并无动手之意后,开始继续用力按压伤口以减轻疼痛。
提蒙斯和本杰明继续前进。
“找不到的话我们要回去吗?”
提蒙斯问道。
“当然!难道你还想走到镇上去?”
我还真走过!提蒙斯在心中暗道。
“我觉得已经走了一半,继续走也可以?”
“不行,我要找多利!”
“好吧!”
提蒙斯甩了下头,正巧看见树下的那个原住民举起瞄准了他们!
来不及发出警告,他拉住本杰明,一把将他拽到了一棵树后。
趁着对方搭第二支箭的空当,提蒙斯大步上前,将马刀刺进了他的胸口。
他本以为自己会有感到不适,但却仿佛被暂时抽离了感情,大脑只是机械地处理着眼前的景象,自动屏蔽了对方的惨叫声。
一瞬间,无数破碎的景象在脑海中闪过。
有现实的,也有奇幻的。
但无一例外地全都带上了鲜血的红色!
见到提图芭的尸体是一回事,亲自杀人则是另一回事。直到涌出的血浸透了衣服,提蒙斯才将刀拔起。
“你得擦一擦再收起刀,不然会锈。”
本杰明提醒道。他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感受,甚至对这种事情习以为常。
然而,树下的原住民死前的惨叫引来了另外两人。
他们不知道是树下的同伴偷袭在先,而是只看到了提蒙斯举刀杀人的场景,因而误以为是提蒙斯与本杰明打破了停战。
“误会,你们听我解释!”
“英国人,阴险歹毒!”
高瘦的原住民骂了一句。
谁教他这种文绉绉的词的?
但这种好奇只在郑清和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因为两个原住民随即便喊着土语冲了过来。
两人意识到大事不妙,看到逐渐逼近的原住民,也明白已经没有了机会再解释,更何况双方的交流并不顺畅。
此时已经顾不得是否理亏了,两人转身便跑。
本杰明的体力并不比原住民差很多,但提蒙斯就不同了,摔伤,加上心态的变化,他只跑了几百米便被落在了后面。
见此情形,本杰明也只能回头应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