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笋和蛇加起来有差不多一百五十斤重,田浩挑在肩膀上,感觉肩膀一阵火辣辣的疼。
显然,是昨天挑得太狠了。
昨天先是一百多斤挑着走了十多里才遇到车,后来回家时,则是挑着一百多斤走完了四十多里山路全程。
这样高强度的劳作,肩膀不疼才怪。
严重的甚至都有可能磨出了血泡!
田浩也没有检查,估计血泡没有,但脱皮是肯定的了。
为了减轻疼痛,田浩抓了一大把野草垫在肩膀上,再挑起箩筐,感觉就好多了。
一路从牛角山到田坝村还有十多里山路,这一趟走下来,把田浩累得够呛,肩膀也疼得受不了,就像是被人磨去了一层皮一样,碰都碰不得的疼。
当然,田浩心里很清楚,这是长期没有劳作的缘故,等撑过这段时间就好了,皮子磨厚了,也就不会那么疼了。
“咦?这不是田浩吗?”
“真是田大明的二小子,他什么时候变这么勤快了?”
“他这是进山拔野竹笋去了?拔了这么多?”
刚回到田坝村,就遇到了一些村民。
村民们看到他,都无比的惊讶,七嘴八舌的议论不休。
田浩可是村里公认的眼高手低好吃懒做的懒鬼,天天就喜欢做发财的白日梦,说大话,吹牛逼,却从不脚踏实地的去做事。
而今天,他居然一个人挑着一百多斤的竹笋从山里回来了。
这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了,感觉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让人惊讶。
“浩哥?你真的没去深城啊?”
这时,一个矮壮青年突然快步冲了过来,一脸惊喜地看着田浩。
“石头,你怎么也没去?”
田浩看到这個矮壮青年,眼中露出一丝疑惑,当即把箩筐放了下来。
他记得前世,这小子这个时候是去了深城的,难道是因为自己,才没去?
“我爸不准我去,说外面危险,家里就我一个儿子,他们不放心。”田石磊憨憨一笑,抓了抓脑袋,“我其实是想去的,那天都已经走到‘五里铺’了,都准备搭车了,但没有看到你,我和三寿就又回来了。”
“我知道我脑子笨,要是没有你带着的话,去了城里估计也赚不到钱。”
田石磊也不叫笨,就是有点憨而已,还认死理,在村里也就田浩会真诚待他,其他年轻人都瞧不起他,喜欢拿他开玩笑。
所以,从小到大,田石磊都喜欢跟在田浩身边。
“果然如此。”
田浩幽幽一叹,自己的重生还真是引起了不少人命运的改变。
前世,田石磊跟着田浩去了深城,原本是挣了不少钱的,但因为太相信田浩,跟着他去炒股,去投资,最终亏得血本无归,可他还依然相信田浩。
就连他老婆都因为这个跟他离婚了,最终也跟田浩一样,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这一辈子不会了!”
田浩默默发誓,随后拍了拍田石磊的肩膀,笑道:“不去城里也没关系,我们在大山里,照样赚大钱!走,帮我把这些竹笋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