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顿饭,在大麦内心抓狂下吃完了。
收拾的时候,洛枫在旁边清完,大麦在一旁洗。
只见他看似不经意地询问道:“大麦,你是做什么的啊,看你好像一天都在房子里,还睡这么晚。”
“我啊....”
被问到主职业,大麦有些迟疑,但想了想,还是说道:“就是一个写的小透明作者。”
“每天就是码字,挨骂,再码字,再挨骂,忧心自己的订阅量,惨不忍睹。”
似乎说到自己的职业,大麦有很多吐槽的地方,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当然她心里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就是自己这么说,是为了转移洛枫的注意力,免得他继续问下去。
比如问自己的马甲啊.
写的人都有一种通病,在没有“功成名就”,写出成绩前,都不是很情愿公开自己的马甲。
“写啊,我以前也干过。”
几天以前,也是以前!
洛枫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什么!你也写过!”
大麦一听遇见了同行,她立马就来兴趣了,这简直就是知音!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就因为知道洛枫也是干过写的,又无形间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是啊,为了生存吗,写过一段时间。”
为了完成系统任务,说是生存不为过吧?
10年作者生涯,也是一段时间吧。
洛枫心里找补,大麦却是更加兴奋了,她甩了甩手水渍,看向洛枫:“洛枫,那你以前主要写哪些方面的啊?”
“方面?”
一听这个问题,洛枫有些纠结。
要说大类,他好像真没有固定写过哪一种类型。
武侠,他把金庸老爷子的抄完了,同时利用自己的文笔、思路,润色了一番。
玄幻,这就不用说了,当今玄幻都是他撑起来的。
仙侠,当初写碧瑶死的时候,他差点没被读者骂死!
都市异能,龙族写出来后,他直接被骂热搜第一,足足半个月....
言情倒还好,死的人不多....
悬疑就更别提了,现在哪里出现什么盗墓,出什么古墓,就有书友艾特他,问是不是他干的。
不梳理还好,一梳理洛枫发现自己居然是个多面手。
不过注意到大麦看向自己,回道:“没什么主攻方向,就是看哪个方向有流量,当时就会写。”
听到这话,大麦语重心长地说道:“你这样是不对的,写最忌太广泛,每一个题材,都有各自的特点。”
“毕竟你又不是乘风大大,他跨题材写,让人看不出任何违和感,但我等凡人,怎可与他比较。”
“是吧?”
不是!
我就是乘风啊!
想我堂堂网文界天花板级别的人物,居然被你这个小扑街教育了。
我能说什么?
掉马甲吗?
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