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大佬你忘记在店里的吧,我看你走得时候,还在你桌子上面的,就帮你带过来了。”
听钱群利说完,沈雪诺停步在了原地,转身看了下拿着骷髅发夹的钱群利。他还在扭头研究着这东西。刚刚还比较机灵的,现在怎么就变得这么让人讨厌了。
“可是大佬,这不是女孩子的东西吗?难道”钱群利好像注意到了不应该注意到的点子上,“难道,大佬你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癖好?”
要是可以的话,我现在真的很想用刚买的笔,在自己头上画上一排的黑线,来表达此刻自己的心情。
望着钱群利手中的发夹,沉默。刚刚自己可是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下来的。将这个“偶遇”到的骷髅发夹,留在那边,好让它能回到原本的主人,赵倩手中。可是现在,被这个“蛇精病”的给破坏了,自己之前做的打算,那不就等于是付之东流了吗?
“拳头”,也许是诠释现在的沈雪诺,心中的心情最好的,最恰当的修饰词了吧。
无奈,总不能说出“自己原本就是这么打算的,让它留在那边,留在桌上,好让赵倩能发现它,然后我”这般话来吧!沈雪诺拿回发夹,收进了口袋。重新开始向着回家的路,出发。
“那个,大佬,周一学校见啊,我和班长他们一起先回学校去了。”钱群利留下这一句话,没有平时的粘人厌烦,向着沈雪诺相反的方向走去了。这样的钱群利,利落干脆,反而少了点什么。
结果,还是跟他们一起走了吗!沈雪诺的步伐放慢了一拍,很快,又恢复了原本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