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大的怒火,混混们应声而散。
经过一个晚上跟一个白天的摸查,他们愣是半点线索也没有找到。
当晚,小团伙聚集的仓库内。
“老大,要不我们向帮里救助吧?”
眼看缴纳帮费的时间已经迫在眉睫,其中一个小弟忍不住建议。
毕竟他们人数有限,想要在偌大的小镇上找一个人实在太难了。
“雪特,管好你们的嘴,丢钱的事情绝对不能传到帮里,否则别怪老子先把你们给收拾了!”
雷蒙德瞪着双眼,露出凶狠之色。
如果这点小事都需要帮会出手,他堂主的位置还要不要了?
“要...要不,我们报官?”
那名小弟眼神闪烁,硬着头皮继续建议。
“法克!”
雷蒙德闻言,顿时破口大骂。
报官?老子堂堂血帮堂主,报官被传扬出去岂不是很没面子?
……
他们在商量如何找人的时候,始作俑者已经出现在了小镇外的森林里。
经过一天的修炼跟休息,林漓的气血明显恢复了不少。
如果不是头顶还包着纱布的话,肯定看不出他曾经受过伤。
“啊——”
蓦地,一道酷似人类的尖叫声在林中响起,惊出一片飞禽走兽。
“呼~”林漓吐出一口浊气,忍不住双眼放光道:“果然,梦魇术对动物一样有用!”
“光是吞噬这只野兔的魂力,就相当于我一天的苦修;如果再来八十九只,岂不是轻松迈入锻体境二层?”
“可惜梦魇术每天最多只施展五次,不然...我一天就能突破到锻体境二层。”
林漓说完后无奈摇了摇头,暗道还是得早日踏入练气期才好,那样就没有这么多限制了。
毕竟在练气之下,施展梦魇术是需要消耗自身气血的。
以他目前的境界来说,五次就已经是极限,再多的话就得伤及自身根本了。
“咦,不入练气,终究不能随心所欲啊!”
“如果我有练气修为在身,只要丹田内的法力充足,持续施法还不是跟玩似的?”
林漓叹了口气后收起思绪。
看着呆傻在原地不动的野兔,觉得不应该浪费。
于是在原地挖了个洞,把它丢进去后用东西盖好,决定回头的时候再将其带走。
虽然他不吃,但是可以卖给镇上的中菜馆啊,野兔肯定比养殖的好卖。
连续使用了四次梦魇术后,时间已经接近十二点。
林漓也适时地停下了前行的步伐。
前世的经验告诉他,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留有余力,以防万一。
“还差八十六只,我就能突破到锻体境二层,如果按照每天四只来算...二十天就可以!”
他很满意今晚的收获,将几只野兔拎起便朝镇里赶去。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过了两天。
在这些天里,林漓除了修炼外,顺便把饰品铺给重新整理了一遍。
但生意并不是很好,这几天加起来的营业额竟然还不到三十。
照这样的情形下去,估计两个月后又得继续为租金的事情犯愁了。
按理说,这年代的阿美利加,不正是时尚和文化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