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零五分,陈荀听见有人在外面敲门。
从专注码字的状态中退出,瞄了一眼时间。
五十五分钟,两千一百字,回猫第一章都还没写完。
这个速度对纯新人作者来说其实已经很不错了,不过陈荀可算不上新人。
重生前他写网文的那几年,一个小时四千字都是很轻松的。
“太久没码字不习惯了,这键盘也不好用,等回了学校用手机码字,一个小时估计也就两千字。”
念叨着接下来需要克服的难题,陈荀起身走出房间。
打开门时,就看到詹绾绾俏生生的单手抱着一本书站在门口,另一只手藏在身后。
一身牛仔连衣裙,露出了白嫩的胳膊,和一截光滑的小腿,抬头时高马尾跟着点动,笑得梨窝浅浅。
“你一个人窝在家里干什么,这么久才开门?”
陈荀是真的仿若隔世,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么灵动的詹绾绾了。
不过詹绾绾可没这种感觉,三天两头的见面,和陈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没有丝毫陌生感,嘴里说话时,眼睛还止不住的好奇往屋里瞄。
陈荀让出进门的路,笑了笑,很快找回状态。
“闲着没事做,写本小说试试,刚才就在房间码字。”
“不会吧,你跟燕子说真的?给我瞅瞅,我要当第一个读者!”詹绾绾大为意外,紧接着又是兴致勃勃,好像发现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陈荀也不拒绝,指了指自己房间。
很多作者都觉得,身边人发现自己写的小说是一件很羞耻的事,好像被公开处刑一样,想尽办法的藏着掖着。
陈荀脸皮厚就没这种感觉,身边人也是资源啊。
他以前刚开始写网文时,同班的男生就是第一批读者,还给几个快忘了名字的狗比搞了龙套身份。
这不,几个全订不就有了?
虽然这点数量影响很小,可书评区多几个活跃得跟买了房似的读者,这可不容易。
看到陈荀手指的方向,詹绾绾好像想到些不太好的回忆,脸蛋发热,把怀里抱的书按在陈荀手里。
“我可不想再看到你的苦茶子,你上前。”
“……”
陈荀的房间其实不乱,衣柜,书架,电脑桌,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唯独没有折被子的习惯。
一个大男人,这很正常吧?
詹绾绾说的那次,纯属意外。
单手推着陈荀后背进门,看到房间里干干净净,打开的电脑文档上还有着一排排文字,詹绾绾满意点头。
“不错啊狗子,真开始努力了,值得嘉奖,喏,姐姐给你一个草莓,以资鼓励。”
变魔术似的,詹绾绾从背后拎出一个大草莓,跟哄小孩一样,在他面前晃悠。
陈荀纯爷们一个,哪受得了这个。
本能的忘了眼詹绾绾粉润的小嘴,一把接过草莓,咬掉草莓尖尖,然后把草莓屁股塞进了她的嘴里,回到电竞椅舒服坐下。
“詹绾绾,注意你的言辞,以后不准再叫我狗子,请称呼我为陈作家。”
狗子这个外号起源于小学时期,陈荀刚转学进城,按照老师要求,在黑板上写自己名字做自我介绍。
结果他妈的,陈荀自个儿还没开始说话呢,就被一个没前途的小屁孩念了出来。
“陈…陈苟?”
就这么的,平白无故多了个外号。
所以说,多读书有好处,不然说错话被人记一辈子。
詹绾绾被陈荀塞了个草莓屁股,站在原地愣了一下,听到他说话时才反应过来,脸颊烫烫的,背对着陈荀走到书架前,做出一副无比自然的模样,看着那一堆完全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漫画。
随意的挑了一本新世纪福音战士,回头时已经神色如常。
“好的,狗子,我记住了。”
“算了,随你怎么叫,手机借我一下。”
陈荀无所谓了,反正她也只是私下会这么喊,对自己什么影响。
与其浪费时间,早点把作者号搞定才是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