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头好疼!”
林云强躺在床,捂着自己脑袋,慢慢睁开了眼睛。
当他看清楚四周的景象后,立马就愣住了。
他此刻,正身处在一间杂乱的出租屋内,墙壁贴着的海报,还是八九十年代,风靡港澳台的当红女星。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
林云强一脸疑惑。
他记得,自己不久前,还坐在自己司的车,一起去参加2023年商品展览会。
结果途中遇暴雨,车子打滑,从高架桥飞了出去。
紧接着,他就出现在这里。
还不等他仔细多想什么,脑海中就涌来了一阵记忆。
几分钟后,林云强愣住了。
他瞪大眼睛,忍不住自语道:“我……我居然穿越了!”
按照他接收的记忆,林云强明白了。
他如今在1989年的港岛,重生在了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身。
且这个身体的主人,还是警方的一名卧底,潜伏在洪兴两年,成为了B哥的手下,一个小马仔。
明白了这一点,林云强变得有些激动。
没想到自己从2023年,转眼间,就来到了1989年。
既然天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那他就要好好把握,在这风云翻滚的时代,闯出自己的天地。
正在林云强想着,自己以后该怎么做,才能出人头地,他听到外面的房间,传来了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
听到有动静,林云强赶紧从床起来,穿着一条大裤衩,打开房门,走到了客厅。
他刚来到客厅,就有看到一个头发染成黄毛,穿着T恤,牛仔裤的年轻人,提着一袋子食物,从外面走进来。
这年轻人一见到林云强,就笑着说道:“强哥,你醒了,我刚好从外面买了午饭回来,待会一起吃吧。”
林云强知道,这个年轻人名叫飞仔,今年二十出头,和自己一样,也是B哥的小弟,两人关系很好,所以一起合租,成为了舍友。
微微点头,林云强问道:“你买了什么回来了?”
飞仔嘿嘿一笑,说道:“当然是你最爱吃的叉烧饭了,快点趁热吧,不然冷了,就不美味了。”
说着,飞仔就来到客厅的茶几边,摆两个凳子,把买来的饭菜拿了出来,摆在茶几。
两份叉烧饭,两罐啤酒,就是飞仔和林云强的午餐。
作为底层的古惑仔,其实也没有什么钱,吃的喝的,自然不如那些老大丰盛。
就算是手头宽裕了一阵,也会拿去潇洒泡妞。
林云强感觉肚子也有些饿,便来到飞仔茶几旁边坐下,打开自己那一份盒饭,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刚吃了几口,林云强觉得味道不错。
这时,飞仔打开了两罐啤酒,给林云强递一瓶,说道:“强哥,别光顾着吃饭,来,我们喝一杯。”
林云强接过啤酒,和飞仔碰了一下,仰头就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冰镇的啤酒,喝进肚子的感觉,十分畅快。
飞仔似乎不怎么饿,他喝了几口啤酒,有些激动的说道:“强哥,跟你说件事,刚才我的call机接到消息,B哥让我们下午5点去大发财务公司见他,说今晚有大事情要办,我觉得,我们出头的机会来了。”
飞仔跟着B哥的时间,也不过才一年多。
一直以来,他都想找机会出头,这也是他做古惑仔的目的。
然而林云强却不这么想。
他夹起一块叉烧放进嘴里,淡定的说道:“飞仔,你别高兴的太早,既然是有大事要办,B哥肯定会从一众小弟里面,选出最能打的几个,要出头,也是陈浩南和大头他们一伙,我们两个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