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学习,
宗旨只有一个,杀敌保命!”
仁耀俊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视四周,
发现台下的学生们好像都没有进入状态,
个个都是一脸茫然。
“废话不多说,我们今天先来学习第一课,熟悉法律!”
“我这边准备了一些法律手册,主要是刑法条例,
大家可以先背诵下来。”
当仁耀俊说完这番话之后,
大熊连忙用手推车,推出了一车法律宣传册。
这些册子当然都是免费的,
是从港岛义工组织那边领来。
全场顿时一片哗然,嘘声四起。
“切!搞什么啊?”
“俊哥的脑壳是不是坏掉了?”
“这一大早,居然让我们背书,
他娘的还是背法律?我的脑子又没有坏掉。”
“闪啦!闪啦!留在这里真不知所谓。”
“溜了,溜了,只要一背书我就头疼。”
“要是肯背书,
老娘当年就去考港大了,
也不至于混到砵兰街来卖吧!”
一时间,在场的这些看客们,纷纷离场。
短短两分钟的时间,
一楼大厅里的人就走掉了大半。
真的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而且最离谱的是,
那些古惑仔走得几乎一个不剩,
肯留下来的,居然几乎都是女人。
不过,留下来的这些女人似乎也没啥用处。
她们要么就自顾着聊天打闹,笑得花枝乱颤。
要么就只会发花痴,含情脉脉的盯着仁耀俊,
完全没人搭理大熊手里的法律手册。
没想到啊,无限流武道馆的第一堂课,
居然是这么不靠谱的。
仁耀俊站在讲台,
不由得也是一阵头皮发麻。
他是个大社恐,让他打架还行,教书可真不太行。
他刚才说的那些话,根本就不吸引人嘛!
不过想想也难怪,
让这些砵兰街的古惑仔和小姐们,
第一堂课先背《刑法》,确实玩得有点大!
就在这时,角落里的一个身影,
吸引了仁耀俊的目光。
那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男人。
短发,肤色有点黑,但是五官却长得很精神。
他居然手里捧了一本法律手册,
并且口中念念有词,背得津津有味。
“吉米仔?”
仁耀俊在看到对方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庞时,不禁讶然失声。
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
那个坐在大厅角落里默默背书的家伙,
就是号称港岛第一社团和联胜里的那位财神爷,
只喜欢做生意,不喜欢打架的吉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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