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由公司年净利润以及负责的偶像组合团队业绩抽成分配构成。
谈到艺人专属合同
这里
金民宇和法务有了一点分歧。
法务罗列出了目前H国几个娱乐公司的分成比例。
CUBE:公司80%;艺人20%。
YG娱乐:公司50%;艺人50%
SM娱乐:公司95%;艺人5%
JYP娱乐:公司50%;艺人50%
FNC娱乐:公司70%;艺人30%
金民宇问法务
目前最好的分配方式是各占一半就已经算顶级的了吗。
法务支支吾吾
其实还有一家公司的分成比例很夸张。
也是一家08年才创办的新娱乐公司
公司很小
金民宇问是哪家公司
法务说出星船娱乐公司的时候,金民宇微微皱眉。
这个公司他知道
当初知道也是因为公司和华夏的娱乐公司合作推出了一个女子偶像组合。
里面有华夏籍成员,所以关注到了。
后面,这个公司还推出了LVE这样的五代爆火团,分配很夸张吗?
星船娱乐公司的代表好像是叫金时代,跟BH的代表方时赫都是从JYP娱乐公司出来独立发展的。
再怎么夸张,也就公司40%;艺人60%的比例吧。
然而
法务告诉金民宇,星船娱乐公司的分成比例是:公司20%;艺人80%。
估计是怕金民宇冲动
法务连忙解释着:“像星船娱乐公司这样的小公司如果不用这么诱人的分成比例根本就无法找到优秀的练习生。”
坚定的表示,金民宇要创办的娱乐公司不一样。
完全不需要用这样的分配方式。
金民宇拿起咖啡杯浅尝了一口。
随后淡淡说着:“我只是问一问,刚才你提议的公司80%;艺人20%的比例我觉得可以调整。”
“但不是代表我要接受公司20%的;艺人80%的分成比例。”
“我是开公司,不是开善堂”
“我是为了赚钱,不是只为了培养人才。”
法务松了口气
按照金民宇的想法。
S.M公司这样的分成比例肯定是值得研究的。
所谓的公司95%,艺人5%的比例,应该只是其中某一项。
比如专辑贩卖分成。
至于节目出演,广告邀约,演唱会等分成肯定都是不一样的。
他想的是,专辑销量分成50%对半分。
节目出演,公司20%;艺人80%。
广告代言公司30%;艺人70%。
演唱会,公司40%;艺人60%。
这么设定的话,对艺人也有吸引力。
出来工作,也只是为了赚钱
要给对方看到赚钱的希望才行。
法务连连点头
下意识的嘀咕着:“这样的比例绝对能留住人才,要真是公司80%甚至90%的比例,剩下一点点,组合还要均分,拿到手里除去交纳的税款,剩下的估计生活开销都不够。”
分成比例商讨完
金民宇让法务自己去草拟合同。
他依旧在咖啡店。
他在等经纪人团队。
一共十二人的经纪人团队今天全员会结合来咖啡店。
关于他们的工作
金民宇已经整理出来了。
准确的说
是金民宇整理出来了他想要的第一批练习生名单。
飞卢18周年品牌升级回馈读者!充100赠500VIP点券!
(活动时间:8月10日到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