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横了雪雁一眼,说道,“弟弟既然编好了故事,前因后果自然都理顺了,哪用得着你处处发问?”
雪雁委屈地低下头。
林黛玉不理会她,问贾环道,“这吴良因何作案,总不好无缘无故,便行凶杀人吧。”
贾环说道,“那死和尚虽然是出家人,却不尊佛祖,不忌酒肉,吴良也生性好酒,两个人乃是酒友。
“那一日,两个人又凑在一处饮酒,酒到酣处,吴良说道,老和尚,你年纪大了,该收个徒弟,以图将来了。
“和尚醉眼惺忪道,如今徒弟实在难收,就算没有徒弟,我也不怕没人给我养老送终,我这些年攒了几十两银子,藏在一个隐秘处,等我年老动弹不得了,可以用这笔银子养老。
“吴良问道,你把银子藏在何处?不要丢了,可就白费这一番苦心了。
“和尚说道,要说我的藏银之处,我若是不说,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想到了。
“吴良一再追问,和尚因为素来和他相好,现在又喝醉了酒,便把藏银之处说了出来——原来竟然藏在伽蓝神像的脑袋里,庙中的伽蓝神像是木胎金身,木胎已经糟朽,被和尚在脑袋处掏出一个窟窿,用于藏银,着实隐秘。
“吴良见财起意,便想把那笔银子据为己有,趁和尚醉酒,要用随身带的斧头,把和尚劈死,结果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手脚绵软,一下没有劈中要害。
“和尚吃痛,挣扎起来,吴良见状,伸手把和尚按倒在地,挥着斧头连劈几下,和尚命断当场,吴良的双手之上,也沾满了鲜血。
“吴良趁着酒劲儿杀了人,出了一身冷汗,酒醒了不少,但是命案已经做下,悔之晚矣,便爬上供案,从伽蓝神像的脑袋里摸出银子,趁着天还没黑,偷偷溜走了,却没想到在神像上留下了左手的六指血印,成为他犯案的证据。”
林黛玉叹道,“财帛动人心!这吴良与那僧人,本是交好酒友,只因为几十两银子,就暴起杀人,人心不古。”
雪雁忍不住插嘴说道,“几十两银子不少了呢,我现在一个月的月钱是五百钱,两个月才有一吊钱,一吊钱是一两银子,我一年的月钱,才有六两银子,这几十两银子,怕不是要攒十来年。”
林黛玉作为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现在年纪又小,本来是没有接触银钱的机会的。
就算林府每个月都有她的月钱,也都是嬷嬷丫鬟们收着,从来没有经过林黛玉的手。
现在母亲早亡,没了教导,就更没机会知道这些了。
还是贾环,经常和她说一些先前在金陵城内游逛的时候,了解到的物价世情。
原著中的林黛玉,是“世外仙姝寂寞林”,和不谙世事的贾宝玉,是不沾染红尘凡俗之气的仙子。
但是,此时的林黛玉,在贾环眼中,只是一个年方七岁,幼年丧母,孤苦无依的小女孩。
不是什么绛珠仙草转世的仙子。
她的未来,在贾环看来,也不应该只局限在荣国府、大观园里,而是应该放眼天下,方不负聪颖天资,等身才学。
提前接触一些世俗世情,对林黛玉来说,不是什么坏事。
雪雁不是林府的家生子,而是三岁的时候,被父母签了死契,卖到林府来的。
这也是她在原著中,能够陪伴林黛玉,进京入荣国府的原因。
雪雁年纪虽然小,但是当初衣不裹体、三餐无继的生活,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小小年纪,便知道了银钱的重要。
现在每个月的月钱,都会妥善收起来,绝不乱花一分,小小年纪就成了个守财奴。
林黛玉见她掰着手指头算得仔细,笑着说道,“雪雁说的对,那几十两银子,显然是老和尚一辈子的积蓄,积攒下来,着实不易,才藏在神像脑袋里那么个外人绝对想不到的隐秘地方。”
雪雁点头说道,“喝酒误事!老和尚如果不是喝醉了酒,也不会把自己藏银子的地方说出来,也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林黛玉笑道,“这不过是弟弟编的一个故事罢了,这么较真做什么?”
雪雁拍手笑道,“对呀对呀,这只是个故事,是表少爷编的,对吧?”
贾环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样的事情,历朝历代,都不少见。
口中却说道,“对对对,少爷我编的这个故事,好不好?”
雪雁笑道,“好好好,还有没有别的故事?表少爷再给小姐说一个,小姐很喜欢听呢。”
林黛玉抬起手,在雪雁的脑袋上戳了一下,笑道,“是我喜欢听,还是你喜欢听?”
雪雁嘻嘻笑道,“都喜欢听,都喜欢听。”
贾环笑道,“故事多的是,不过今天先不讲了,姐姐身体还没大好,需要多休息。”
林黛玉笑道,“我已经好多了,在床上躺了几日,骨头都松了,雪雁扶我起来出去透透气。”
贾环闻言,没有阻拦,出去把服侍林黛玉的大丫鬟叫进来,为她更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