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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陇西月冷风如刀(下)

“大哥——”随着这声喊,刘挺拎着一口卷了刃的长刀跌跌撞撞地扑到他的身边,“你……你没事吧?”刘挺扳着他的肩膀,边摇边查看他的周身。

“我没事。”他颇显镇静。

“来救兵了,大哥,救兵来了——”刘挺的双眼里闪烁着喜极的泪光,他庆幸着两天前,就在他们被围困在这座土堡前一刻,他们将唯一一匹战马交给了一名善骑的士卒,而这名士卒所肩负的使命,就是搬救兵,至于去哪里搬救兵?能不能搬得来救兵?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把士卒派出,只不过是他们在绝望中留自己一个隐约的希望而已,而如今,这个希望终于成了现实。

“我知道。”他却仍很镇静,仿佛他早就知道这个时候救兵必然会来。

“大哥,你真的没事?”刘挺却被他的镇静弄得疑虑起来,不停地用眼扫着他的身体。

“没事。”他回答得很简单。

“可你……”看着他坐在数具死尸之间且又糊了满脸的血,刘挺的确不太敢相信他的话。

“只不过摔了一跤,”他费力地从地上站起,并甩去了要来携他的刘挺的手,说,“血不我的,是他的。”便轻踢了一脚那颗仍挂着狞笑的头颅。

刘挺细端详着那颗头,忽大声道,“是贼首,”俯身拎起头颅,盯着那张狞笑的脸恨恨道,“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追了我们三天,围了我们两天,真把我们给害苦了,有多少好兄弟都死在这家伙手上了,大哥,也只有你才能制得住这家伙,你是怎么把这颗头砍下来的?”

他瞥了一眼人头,没有回答刘挺的话,只轻一摆手,道,“快去,提了这颗头,传喻众贼知晓,释仗伏罪者,可保其性命。”

“是,大哥。”刘挺也不再问,提头要去。

“慢着。”他忽又止住刘挺,手搭在额头上向远处望了一会,道,“算了,没必要了。”

的确已没必要了,盘裹在土堡上空的黄尘已如退潮的浪,向堡外泻去,泻走得很快,而且没有单一的方向,是四下哄散而去的,那曾拧成巨兽的黄尘便似被一阵强风扫过,瞬间就涤荡成薄薄的黄雾,在四野间浮游。

土堡本就残破,虽经一大群人在这里进行了两天的你死我活的厮杀,它却依旧保持着它的残破,唯有变化的是,残堡原本的土黄色现在已变成了红色,血红色。兵士们支撑着受伤和疲惫的身躯清理着叠陈在土堡里的死尸,翻找着或能存活的兄弟。

他就坐一段残墙的垛口上,在这里,可以看到堡内自己的士卒在清理战场,也可以扭过头去看堡外,堡外正稀稀拉拉地集结着一支队伍,这些人的着装十分杂乱,多是普通民服,也有公差衙役装束的,还有少部分裹着铠甲的官兵,显然这是一支临时拼凑直来的队伍,而正是这支队伍挽救了他和他的所余的三百多兵士的性命,他应该感激这支队伍,可是,在他的内心里却总也涌不起那股本应是感激的热情,他只冷冷地瞧着这支队伍,瞧着正从不同方向陆陆续续驰旋回来的人马,那些人从很远处就开始呼啸,是胜利的呼啸,已集结成队的人便也响应地呼啸,于是,呼啸声便在茫茫旷野上连起一片并向更远方推去。虽然他看不清那些人的表情,但从这喜悦的呼啸声中,他可以想见那些人脸上激越着的骄傲,思至此,他的心里便油然升起一股隐隐的憎怨。

忽有两骑离开那支队伍,向他驰来,他想那必是队伍的首领,于是,他挪下垛口,静等着两骑的临近,此时,他的脑中忽闪过那个快得像风一样的黑甲人,如黑甲人这般神勇这般身手的人,他仅见过一个,那个人自先朝至本朝都是一个极具传奇式的人物,那个人曾单枪匹马独闯敌方八千彪悍的骑兵阵,纵穿三次,横贯四回,杀百余人全身而去,敌人除了以目相送外没有任何拦挡的手段和能力,那个人便是当世名将文鸯。他有幸见到过文鸯,那是两年前,文鸯奉朝命总督凉、秦、雍三州兵马平剿秃发树机能的反叛大军的时候,在与叛军的决战中,他亲见了文鸯的无敌神勇,传闻不如亲见,亲见之后更信那些不曾亲见的传闻,他想不出当世之中还能谁能和文鸯匹敌。可是现在,黑甲人却出现了,这黑甲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甘心混迹于一支杂军之中呢?他这样思虑着,凝目端瞧着驰来的二骑,来人中显然没有黑甲人,一直走在先头的是一匹枣红色战马,马上坐着的是一名宽额短须的大汉,样貌堂堂,一股豪霸之气腾自于眉宇间,着一身紫环锁甲,手中没有兵器,只在腰间胯了口佩剑。随后的是一匹大青马,马上人的相貌与前一人颇有几分相像,只不过这个人更多了几分文气,如没有固在身上的甲胄,完全可以把他看作一名读书的士子。

在相距数十步处,那两人下马,牵缰行至近前,为先的宽额短须的大汉叉手一揖,道,“是辛将军吗?”

他忙还揖一礼,道,“不敢当,在下姓辛名冉,在雍州府兵任行军司马一职,敢请教壮士尊姓高名?”

大汉笑道,“在下李特,也是吃官家饭的,在县里任了个游缴的职,”回手一指身后面似书生的那人,道,“这是我四弟,叫李流,在县里也做了个佐吏。”

“哦——”辛冉的左嘴角微微一翘,即而含笑一揖,道,“原来是李氏兄弟,敢问二位壮士在哪个县公干?”

李特道,“这方圆百里,只有一个大县,就是我们略阳县,将军派出的送信人不熟路,在这一带白转了两天,才撞进我们县,县里虽有两百多号兵卒,但能打仗的也只有百十人,这点兵带出去无异于飞蛾投火,救不了别人,白搭上自己,况且县尉大人又得了急症,连带兵的人也都没了,县令刘大人是彻底没了法子,只能派快马人去郡治搬救兵,但去郡治的路至少有百十多里,而且多是坎坷的山路,单只去也要一天多的时间,待搬得救兵赶到这里,至少费去三天的时间。”

“三天——”辛冉轻叹道,“恐怕连尸骨都被野狗吃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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