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子的这一哨是经过整编的,既有居庸关和宣大的,也有西山水泥厂建筑队的,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出身贫苦,不是军户,就是失地农民。
以前别说见皇上,见县太爷那都是不可能,听说明日万岁爷都在,一个个都激动的不行,当然也怕掉链子出丑。
翌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西山军营便已灯火通明,一队队士兵穿戴整齐,在各自小旗的带领下,汇集到各自把总旗下。
报数点名完毕,以把总为单位,向永定门进发。
他们将在永定门外集结成队,再穿过外城,经正阳门,穿千步廊,到午门外广场参加献俘大典,这一路正是京师的中轴线。
到了永定门外,集结成队,天正好亮了。
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过后,城门大开,几个五城兵马司的军卒哩儿郎当的走了出来。
“艹!”
一声惊呼,纷纷闪到了城门两侧。
他们虽然也接到了今日献俘大典、有军士从这里过的军令,为此他们还将出城的百姓给暂时拦到了一边。
不过他们也没当回事,边军嘛,有啥了不起的,咱可是京城爷们,京营都天天见,勇士营咋地,御林军,大明军队最顶级的存在了吧,爷也见过不少。
但这支军队跟他们印象中的边军区别太大了。
乌黑瓦亮的钢盔,藏青色呢大衣,漆黑锃亮的皮靴,火铳统一背在身后,一动不动的笔直站姿。
一千多人无一人说话乱动,甚至连马都带了嚼子,这种气势和压迫感,让那几个军卒一辈子都难以忘记。
“进城!”
朱翊镒抽出佩剑,猛然前指,随后队伍开始动了起来。右手握着火铳的肩带,左手自然摆动,四人一排,迈着整齐的步伐,进了永定门。
等着出城的百姓起初还有些不满,胆大的对着五城兵马司的军卒还说着抱怨的话,不过等这支军马出现的视线中,一个个全都闭了嘴巴,目光追随着队伍移动。
“这是边军吗?边军现在都这样了?看着比京营厉害多了。”
“那是,你看人家走的多整齐,跟一条线一样,人家摆臂的手伸的都一样长,京营?算了吧。”
“小姐,您看他们的衣服好好看,真英武,比少爷的那身飞鱼服还好看,有气势。”
路边一辆马车上,撩起的窗帘里,隐隐的伸出两个小脑瓜,其中一个小脑瓜没说话,眼睛时不时的瞟一下骑在马上的朱翊镒,脸上飞起了红晕。
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普通人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则没了这么多的礼数,她们平常为了生计也是需要出门操劳的,此时看着这一队队穿着整洁军装的士兵,一个个都傻了眼。
有那胆大豪爽性子的,目光竟也直勾勾随着士兵们移动,直到有人看到了后面。
“哎,你看后面那车上装的是什么?“
小媳妇大姑娘们循着声音往后面看去,以为有什么好东西呢,只见一颗颗呲牙咧嘴的人头上,死不瞑目的眼睛正盯着她们。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