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跟着巴彦正策马疾奔,一颗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铅弹洞穿了他的胸膛。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的一生迅速在脑海中回放。
家贫,六岁那年草原白毛雪,父亲出去猎狼,一直都没有回来,母亲拼了最后的力气将那放在喇嘛寺前。
学字、念经、读书,直到他十四岁,开始在草原游历,见证也参与了草原上的征战,新生与死亡,每一刻都在草原上演。
他也曾幻想着能帮助俺答在草原上建立一个南人那样的王朝,他向俺答推行南人的文化与制度,想用秩序代替屠戮。
但他失败了,草原上的雄主只看中他的谋略,热衷于征服与毁灭,却唯独对建设没有兴趣。
归去吧!归去吧!
他这一生虽在佛门,却没有度了一人,反而手上沾满了无数人的鲜血。
地狱就地狱吧,这人间又何尝不是炼狱。
一只马蹄踏上了格桑的头颅,踉跄一下,接着飞驰而过。
蒙古骑兵完全放弃了还击,一个个紧贴马背,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他们起初还想还击,但棱堡伸出的尖角让他们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暴露在明军的火铳之下,一旦停下就有十几条枪瞄准了他,瞬间就会被打成筛子。
为了提高射击精度,朱翊镒要求居庸关的火铳队以小旗为单位集中开火,这样总有一颗铅弹能命中目标。
得益于小时候名师的教导,巴彦双手抱住马脖子,两脚踩在马镫里,将身子紧紧的倒贴在马腹上,在身边侍卫的掩护下,躲过了明军火铳手的几轮射击。
不过等他跑出那两个棱堡的火力范围时,身边只有不到一百人了。
明军的准备太充分了,那些铁蒺藜和陷马坑让不少蒙古勇士成了活靶子,即使能躲过明军的火铳手,还有那种间断爆炸的掌心雷,一炸一大片。
巴彦这些人最终能活着出来,算是极其幸运了。
“哈哈哈,明军虽火铳犀利,但还是少于谋算,你们看这山谷,若是在那谷口埋伏一支精兵,我等便是插翅也难飞了。”
此时鞑子们气势正弱,巴彦觉得自己有必要鼓舞一下士气,毕竟,他也是看过三国演义的人。
果然在庆幸之外,鞑子们又多了一份对于明军的鄙视,士气稍微好了些。
不过鞑子们的鄙视没持续多久,转过一块巨石,便见数百明军骑兵如墙而立。
“终于等到了!”
王禄激动地摩拳擦掌。
王禄也是员猛将,使一口重达八十多斤的大刀,人称大刀王。
之前他一直躲在山后听前面打的热闹,担心前面将鞑子都打死了,自己日夜兼程的从居庸关赶来啥都捞不到,那回去不得被其他人笑死。
他几次想去前面参战都被朱翊镒拒绝了,说定有大鱼从这里过,让他做好准备,决不能漏了一人。
这下好了,果然是条大鱼。
前面那个鞑子金盔金甲被众人簇拥着,一看就是大鱼,世子果然没有食言,他的参将之路就靠这个金盔鞑子了。
“呸!”
王禄往手里吐了口唾沫,用力抓住他那口八十斤大刀,一夹马腹,猛地奔了出去。
“儿郎们!随我杀敌!”
马蹄敲打着大地,似战鼓擂擂,狭窄的山谷里回声震天。
刚刚逃出升天的这些鞑子,几乎个个有伤,战马也都精疲力尽,五百骑兵一个冲锋,再调转马头,已经剩不下多少鞑子了。
“儿郎们!随我杀敌!”
王禄还想再来一个冲锋,可话刚喊出来,就见对面那个金盔金甲的鞑子踉跄着跳下战马,将弯刀高高举过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