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斯。
监狱里名副其实的暴力团伙头子,他的名字在肖申克可是如雷贯耳。
这家伙在一九二九年,聚众抢劫莫堪尼克芙市的第一商业银行,结果那场抢劫变成了一场血腥事件。
死了六个人,包括两名抢劫犯,三名人质,还有一个年轻警察因为挑错时间抬起头来,而被一颗子弹从眼睛穿过了脑袋。
弗洛斯和那些警卫谈判,结果那些自作聪明的警察们拿着玩具炒糊弄他们,然后暴怒之下的弗洛斯直接枪杀了三名人质。
交火中,弗洛斯被一位悍勇的大妈抱住了腿拖延了步伐,结果他就被逮住了。
然后通过法庭宣判,送到了肖申克监狱。
无论是狱内还是狱外,这弗洛斯都表现出了如同传闻中的心狠手辣。
博格斯很清楚这个人物的厉害。
却是没想到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对他还有着那种想法,更重要的一点,那家伙竟然称呼他为姑娘。
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纸条,博格斯呼吸急促,面色涨红,无穷的愤怒充斥在胸腔。
他知晓,虽然他三人在这肖申克小有名气,但在那个弗洛斯面前还是小巫见大巫,看不上眼的存在。
所以他惹不起。
他紧紧捏着双拳,将这张纸条扔进了旁边的纸篓里,才缓缓平复心情。
光线明灭不定的医务室里,博格斯脸色阴沉,很是难看。
他决定要报复,不假借他人之手。
……
春日的阳光明媚,运动场上的囚犯四散分开,有点聚集在一起聊天,形成一个个圈子。
全都在贪婪地晒着这温暖的阳光。
陈泽微闭着双目,靠在一面墙上,贪婪地呼吸着牢房外这清新的空气。
牢房内的空气不是很流通,各种气味充斥,散发着发霉腐朽的气息,洗衣房内的空气又都是炙热热的,明明是春日的季节,却是弄得跟夏天一般。
别提他这刚出来放风,感觉外面的空气是多么新鲜了。
“你的表情就像是在公园里晒太阳一般,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吗?”
瑞德一直觉得运动场上的这位东方面孔青年有些奇怪,从出现在这所监狱里的时候,就表现的非同一般的安静,不吵闹,不高调,不参与派系。
唯一一次高调的原因,还是因为三姐妹想对他下手。
仿佛这小小的一番天地,就只是他在度假游玩的地方。
瑞德甚至有种错觉,对方不属于这番世界,因为对方给他的感觉,还有说话方式,都是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如果形容一个词,那应该是生气,这黑暗的监狱里待得久了,其实也就没了生气这种东西,因为在这里,人的心态每一年都会在发生改变。
暴躁,哀怨,喜怒无常,然后抑郁绝望,然后沉默,到最后,只剩下机械一般的生活,如同一潭死水,死气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