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个傻的,怎么摆摊摆到这里了?”
说话的正是钟楚虹的母亲。
顾大华已经在钟记女装店对面摆摊三天了,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顾大华原本是一名摄影师,在一场酒局中不幸的挂了。
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一九七九年的香江,原主是个卖鱼丸的家伙,生病挂了。
巧合的就是灵魂附体,又活了过来,继承了一副瘦高体弱的躯体和一个鱼丸推车。
顾大华之所以选择在钟记女装店对面摆摊,不图挣钱,为的就是对面的钟楚虹罢了。
主要原因就是让顾大华产生了危机!
最近有一个西装革履戴眼镜的斯文年轻人时长捧着一束花来钟记女装店找钟楚虹。
这个人叫做朱家鼎,未来钟楚虹的丈夫!
红姑唉,东方的玛丽莲.梦露啊!不截胡也说不过去啊!
穿越一回,总不能留有遗憾吧?
……
顾大华不熟练的给钟母搞好了一碗鱼丸给她,回答道:“这不是伯母你喜欢吃么?”
钟母并不高兴,而且还警惕起来!
因为她注意到了这个家伙不怀好意,来这里摆摊就是打自己女儿的主意。
自己的女儿刚获得港姐第四,怎么会是一个卖鱼丸的扑街仔配得上的?
钟母并没有接鱼丸,正想劝顾大华死心,顾大华先开口了。
“伯母,拿着吧,送你了,明天开始我就不卖鱼丸了。”
顾大华大方道。
钟母一愣,一肚子劝说的话咽了回去,反而问道:“你不卖鱼丸做什么?”
“自然是成为金用,倪框那样的大作家啊!”
顾大华语气飘飘道。
之所以说的这么轻松,自然就是自穿越后,顾大华就奇妙的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堪称“度娘”!
“一肚子货”满满当当的,改变如今最快的状态就是……写小说了!
【寻秦记】在三天时间就已经写了三十万字!
当然了,以原主本来的身体是不行的,或许是穿越时空带来的某种说不清的东西,使得精神,体力大幅度提升!
钟母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你一个卖鱼丸的也能写小说?大白天的做痴线梦?老老实实的卖你的鱼丸吧!”
“梦想还是要有的,要不这样,伯母,我的小说稿费胜过倪框,你就把阿红介绍给我,行不行?”
顾大华直接说道,也自然看出来钟母看穿了自己的念头,还不如自己说出来,免得她说什么癞蛤蟆之类的。
“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的美!你天天守在这里,也自然看到了最近有一个靓仔天天找我家阿红吧?
我告诉你,那个靓仔可是个海龟哦,高学历,现在又在大公司上班。你说,你拿什么比?
好啦,年轻人,好好的卖你的鱼丸吧!”
钟母拿过鱼丸,给了钱,就离开了。
顾大华:“……”
莫欺少年穷?
唉,还是不说这样的赌气话了!
时值傍晚,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又准时出现在了钟记女装店门口,捧着一束花。
顾大华撇撇嘴,天天来又怎么样?还不是连花都送不出去?
不过朱家鼎这厮的执着是个麻烦啊!
要不是他的执着,拿出些他的海龟高傲来,顾大华也就不会担忧了!
按理来说,现在的钟楚虹应该是很好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