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北靠近山林处,有大片大片的水田。
田地里的占城稻已经泛黄,再有一个月便能收割了。
挨着山林的几亩稻田,被祸害的最严重,大片大片的稻子被踩踏,稻穗也被啃食的七七八八。
如果放任不管的话,这一大片水田都得被野彘祸害个干净。
日头升高,气温也随之徒然上升。
此刻,众人饥渴难耐,但都强忍着,期盼着杀掉野彘,领到赏钱后好好吃一顿。
韩桢不是猎人,不过这帮泼皮中有一个家中是猎户,名叫谷菘。
菘就是菘菜,古时对白菜的称呼。
贫苦百姓起名没什么讲究,一来是没文化,其次是婴儿夭折率太高,所以名字一般都往贱了取,好养活嘛。
比如马三狗。
三狗可不是他的小名,户籍上清清楚楚写着马三狗三个字。
用后世的眼光来看,这名字属实有点离谱,但在这会儿很正常。
韩桢以前连名字都没有,就叫韩二,桢这个名字是他后来花一百文钱,请了個算命先生起的。
不过那算命先生也不靠谱,翻遍周易给找了个桢字,压根不知道其实犯了国讳。
宋仁宗叫赵祯,为了避讳,朝臣百姓取名都不能用祯这个字,包括同音字也不行。
好在穷乡僻壤没人管,而且估计除了知县之外,也没几个人知道还有国讳这种事儿。
……
谷菘他爹就是猎户,耳濡目染之下,懂得一些捕猎技巧。
在他的带领下,众人一头扎进山林中。
走着走着,谷菘面色凝重道:“韩二哥,这头野彘怕是不小,估摸着有个三四百斤。”
不用他说,韩桢心里也清楚。
因为这只野彘踏过的杂草路径十分宽阔,由此就能推断出大概体型。
韩桢出声提醒道:“大伙都醒目些,情况不对就立刻往树上爬。”
众人纷纷点头,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顺着野彘踏过的路径和地面遗留的粪便,在山里兜兜转转了半个多时辰,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头野彘。
只见前方不足二十米处,一头如小山般的野彘出现在视野中。
远远看去,少说也有五百来斤。
野彘此时正靠在树上挠痒,随着它不断蹭动,那棵成人腰身般粗细的松树一阵阵晃动,似乎随时都会断裂。
两根粗长翻卷的獠牙,让人不寒而栗。
马三狗面色惊骇:“怎地这般大,莫不是成精了?”
咕隆!
谷菘咽了口唾沫,压低声音道:“俺也是头一回见着这么大的野彘。”
韩桢也咽了口口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此时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红烧肉、炖猪蹄、爆炒肥肠……
这头野彘其实早就发现了他们,但却没有丝毫反应,根本不怕人,依旧惬意的蹭着树。
这就是伤过人的野兽,和没伤过的区别。
“你等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杀了野彘。”
面对如此体型的野彘,马三狗几人帮不上什么忙,别说冲撞了,就是随便拱一下,不死也残。
交代一句后,韩桢手握朴刀,大步朝着野彘走去。
野彘可不管那么多,见有人敢挑衅自己,树也不蹭了,迈开腿朝着韩桢冲来。
轰隆隆!
五百多斤的野彘奔跑起来犹如一辆战车,一路碾过杂草灌木。
韩桢双手紧握朴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野彘,肾上腺素不断分泌,让他整个人处于亢奋状态。
在野彘撞向自己的瞬间,韩桢猛然向右躲闪,同时手中朴刀冲着野彘脖子狠狠劈下。
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