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成立调查小组,调查结果!
在与关远东的通话中,何君得知了最高院已经下达了相关的法律解释指导,以及要求高院对于该案件进行相关的法律保护。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何君整个人都有些担忧后面的走势会不受自己的控制。
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说实话何君觉得在这个案子当中,无论闹出多大的影响,做出多大的事情。
只要不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违纪和出现了严重的刑事案件,这个案子都能够解决。
因为在张洪涛的这个案子当中,原本就是一個很小的问题,他随手就能拍下一大堆这种问题。
换句话说,这种问题在他眼里都不是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案子引来了最高院的关注。
如果是在寻常情况下,引来最高院的关注,那也最多是对自己进行谈话,对自己造不成什么太大的影响。
可是现在呢?
现在正是自己升职的考察阶段,如果自己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升职。
那么所造成的影响力可就大了!
随即立马安排自己的秘书,去处理这件事情。
等到他升职这件事情落下来以后,想要再反过来拿捏一个小小的基础法院的审判长,这难道不是很轻松的事情吗?
就算是到时候找不到理由开除,但是完全可以把张洪涛给调到一个偏远的乡镇,让他待一辈子!
再说了。
如果从张洪涛涉及到的问题来看,张洪涛的这个问题肯定是小的。
肯定不会!
“好的,明白了。”
很想要处理的张洪涛,将其开除公职。
代表部门对于法院,对于检察部门,是有着一定的监督权利。
可.…
这件事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还有可以调整的空间。
两者不属于同一系统,最高院目前也管辖不到他的身上。
但是要是演变成了一件大事情,自己的对手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吗?
何君反应过来,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开口回复:“嗯,这件事情我知道了。”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先应对眼前升职所面对的困境和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会让自己升职升的那么轻松的。
在安排自己的秘书,去处理该问题,该事项以后。
最高院与最高立法进行了交涉,最高立法在最高院进行完相关的法律解释以后,也已经责令省代表部门,撤销了对于张洪涛的处罚措施。
从另一方面来讲,如果这件事情只是一件小事情,自己还能够掌控得了还好说。
他的年龄,已经不足以支撑下一次的考察和升职了。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所以必须要好好把握住。
可是,目前的情况是最高院已经介入,很有可能他的上一级单位也会介入到这件事情当中。
可是如果从被开除公职这方面来讲,那就是在没有犯罪的情况下,一个立法部门,干涉司法程序。
“你们高院好好的配合最高院的安排就行,不要再闹出什么其他的问题了,争取让这个问题平稳的落实下去。”
因为张洪涛的这个问题可大可小,是大是小,还具体要从哪个方面来看。
为什么会追究责任问题?
换句话说,就算是到时候自己不在乎张洪涛这么一个小小的基础法院的审判长,自己下面的人,在了解到这件事情以后会主动的帮他去做这件事情。
如果再执意处理张洪涛,对于他的升职,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这件事情的结果已经出乎了何君的预料。
如果因为这么一个小事情就影响到了自己的任命,那么他完全亏大了!.
….
而另一边,在最高院下达完相应的法律指导以后。
何君唯一担忧的,就是这件事情,会不会扩大影响,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任命。
在听到关远东的回复,何君长呼口气,挂断电话。
他虽然对于张洪涛很气愤。
这些事情之间的孰轻孰重,何君还是能够想明白的。
因为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还用得着他动手?
根本用不着。
只是.…
甚至还可能用这种事情把自己拉下水,让升职成了一件泡汤的事情。
电话当中,关远东听到何君迟迟没有说话,试探性的开口:
“何主任.…?”
“明白了吗?”
至少在目前来看,只是最高院对于该案件的相应情况进行了指导,并没有涉及到其他的部门。
并且安排专项小组对于这个问题进行追究调查,说白了也就是追究责任问题。
可是他监督的是法院和检察部门的所作所为,有没有违背法律,有没有违规的行为。
而不是监督个案。
监督个案那就属于什么了?
那就相当于进行了职权上的转移,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应有的情况。
所以作为最高立法部门,必须要对下级的单位的这种情况进行遏制。
否则,其他地区都如法炮制,后续还怎么安排职权问题?
这个口子是坚决不能开的!
无论是谁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问题。
.
….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苏白并不清楚,最高院发布了什么样的法律指导。
因为最高院是向高院进行发布的通知,而不是向当事人进行发布的通知。
但是,高院联系他了!
萧山作为这个案件中的主要负责审判长,和苏白见过面,两人之间的关系虽然算不上是多友好,但是也没有过多的恶劣。
因为在法院交涉的过程中,两人都是站在双方的各自立场上进行的行为。
并没有因为这些产生太恶劣的矛盾。
所以在关远东和何君打过招呼以后,第一时间就安排了萧山,来处理这个后续的问题。
萧山对于最高院下场,说实话有些意外,但是并不惊讶。
因为在这个案子中,他没有太多的违规违法的判决行为。
远远达不到渎职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