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约德尔人,在一个月的长途跋涉过后,到达了暴风平原。
十万德玛西亚步兵与三万火骑、五千由中高级法师组成的银光魔法团,早已准备就绪。
只要诺克萨斯敢踏出莫格罗战场,迎接他们的将是狂风暴雨般的攻击....
暴风平原,可以说是最后的决战之地。
诺克萨斯军营,决战前夕。
最近这段时间,在军中表现最显眼的,就只有德莱厄斯和斯维因这两颗崛起的新星。
相比德莱厄斯的铁血,斯维因这个整天穿着阴森黑袍的家伙,更让人觉得神秘。
那只站在他肩上,跟他一样红眼的乌鸦,给他增添了不少神秘感。
人们只知道斯维因是在诺克萨斯贫民区长大的,其他一概不知。
关于他在诺克萨斯军队里的传言,简直跟西瓜里的瓜籽一样多。
最多的,还是斯维因和锐雯的传言。
因为这两个人简直太特别了,他们有一种完美的默契。
锐雯吃饭时,总是坐着斯维因的身边,每当斯维因吃完,锐雯肯定也会马上放下手中的刀叉。
最奇怪的是两人散步时,当斯维因跨出左脚,跟在他身后的锐雯也会跨出左脚,走路的频率,简直一模一样。
这种完美的默契,就好像锐雯是斯维因的影子一样。
没有人见过他们交流过,也没有人见过他们的笑容。
不知在哪一天,关于他们俩的传闻,开始疯传:
有人说,永远面无表情的锐雯,只是斯维因用黑魔法操控的一个傀儡,不然她怎么会接连拒绝升职要求?
也有人说,他们经历了无数的生死,两人的默契已经达到了只要耸耸肩膀,对方就能知道自己的想法。
甚至有人说,锐雯是卡门的女儿,而穿黑袍的斯维因,是被巫术复活的卡门,他们将重新向诺克萨斯人宣布,关于卡门通敌的审判是不公正的。
不管怎样,他们都得到了,所有诺克萨斯人的尊敬,甚至有不少比斯维因更高级的军官,要求降级,以到斯维因的编队里。
那天午饭后,斯维因在军营里闲逛,已经拒绝第四次升职的锐雯,跟在斯维因的身后。
“小黑,难道“邪鸦附体”只有亡灵的身体才能做到?”斯维因在脑海里问道。
“是的,主人,人类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了那么强大的黑魔力,你应该知道,我的死就是因为强行修炼“邪鸦附体”,那时我才用二十几个灵仆,就已经死了,如果你暂时还不想死的话,就不要有使用“邪鸦附体”的念头,你继承了我上万个灵仆,如果使用“邪鸦附体”的话,就算是再强大的黑魔法师都会死的。”小黑说。
“嗯。”
这时,军营的另一头,一位身着美丽性感的女人,骑着一匹怪异的马,走了过来。
“你好,斯维因中校。”女人下了马,取下了头顶的圆帽,弯腰说道。
“你好,乐芙兰女士。”斯维因在黑袍里,微微点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