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闻皇、羲以来,始有君臣上下之事,张化以导民,刑罚以禁暴。今行车骑将军袁绍,托其先轨,寇窃人爵,既性暴乱,厥行淫秽。昔为司隶校尉,会值国家丧祸之际,太后承摄,何氏辅政,绍专为邪媚,不能举直,至令丁原焚烧孟津,招来董卓,造为乱根,绍罪一也。
卓既入雒而主见质,绍不能权谲以济君父,而弃置节传,迸窜逃亡,忝辱爵命,背上不忠,绍罪二也。
绍为勃海太守,默选戎马,当攻董卓,不告父兄,至使太傅门户,太仆母子,一旦而毙,不仁不孝,绍罪三也。
绍既兴兵,涉历二年,不恤国难,广自封殖,乃多以资粮专为不急,割剥富室,收考责钱,百姓吁嗟,莫不痛怨,绍罪四也。
韩馥之迫,窃其虚位,矫命诏恩,刻金印玉玺,每下文书,皂囊施检,文曰『诏书一封,邟乡侯印』。邟,口浪反。昔新室之乱,渐以即真,今绍所施,拟而方之,绍罪五也。
绍令崔巨业候视星日,财货赂遗,与共饮食,克期会合,攻钞郡县,此岂大臣所当宜为?绍罪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