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希尔是我们宿舍里,变化最大的女生。
她用尽一切手段,成功地让自己的皮肤白了一个度,什么蛋清珍珠粉,芦荟白豆腐,只要是网上能搜到的土方子,她都用自己的脸做了实验。
她开始用防晒霜,洗面奶,水乳,这些东西都是过去的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军训完以后,程希尔的身上一定会随身携带一把伞,雨天防水,晴天挡太阳。
像我这种雨天淋雨,晴天沐浴阳光的人,是完全想不通程希尔到底是有着怎样的毅力,和不怕麻烦的意志。
或许,就像她自己说的,她要活出另一个样子,她想要告别以前的自己,就必须做出改变。
从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她的。皮肤状态的改变,是要长期坚持的,事实证明,她做到了。
那个走进宿舍的黑黝黝的女孩,如今已经找不到半点当年的样子了。
现在的程希尔,除了那快人快语,性格爽朗还没变,其他方面,都彻头彻尾地变了。
她留了长发,到理发店卷了大波浪,她减了体重,从一百二直接减到了一百斤,一米六八的身高,这样的身形简直就跟模特一样一样的。
所以,她开始了她的猎食计划,但事实证明,她不需要主动出击,就会有猎物向她靠近。
我对第一个喜欢她的男生印象特别深刻,那是个很羞涩的男生,和程希尔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偏偏,他喜欢上了她。
木讷的人,追起人来,也是木木的。
他每天都跟着程希尔,就那样跟着,一句话也不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程希尔遇到变态了。
程希尔内心是欣喜的,因为这可是第一个追她的男生,她也有些忐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忐忑的心,很快就消失了。她开始享受了,享受他投来的炽热的目光,享受他小心翼翼的脚步。
男生跟着程希尔到图书馆,到食堂,到小卖部。
足足跟了一个月,却还是没说一句话。
程希尔就疯了,她突然觉得这男生是个神经病,就冲着他大声吼了几句。
“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跟你没完。”
那男生定了一下,慌乱地跑开了。
程希尔说,是她把他吓走了。一直以来,那个看似温柔的背影,突然鬼吼鬼叫,论谁,都会被吓跑的。
两人从头到尾,没什么交集。可程希尔说,这应该是她第一次恋爱,她非要这样说,我们都没办法。
程希尔要找的,是一个能镇得住她的男生,她想做个小女人,尽管我们都不信她能做小女人,她还是坚定她的想法。
可是,喜欢她的男生偏偏都是一些性格比较弱的,她所谓的谈了九个男朋友,其实就是被九个男生追过。
比如说那个每天给她送晚餐的衬衣男,还有那个跟着她上大课的体育生,那个送给她一大束玫瑰花的富二代,还有那些个什么也没做,但每天狂发微信消息给她的几个男生。
程希尔说:“每一个喜欢我的男生,都有资格做我男朋友,可是,我不能同时和几个人交往。”
所以,她每次都只选择一个最看的顺眼的男生,和他聊几天微信,吃几次食堂。
她要和别人分手了,理由都很直接,很简单。
她说:“对不起,我们三观不合。”
她说:“对不起,我越看你越不顺眼。”
她说:“对不起,我就是不想处了。”
苏墨离开之前,给她留了话,要她好好找个人,认真地恋爱一场,只有认真地爱,才能读懂什么是爱。
从这一点看,苏墨还是挺成熟的一个人。
但我总觉得,苏墨在自己的爱情和人生上,太过认真了,认真到把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交付出去了。
程希尔呢,虽然这样的行为让人看着挺不爽的,但她笑得畅快,笑得让人讨厌不起来。
这一次,我觉得有些奇怪,她搂着萧何的样子,让我的脑海里想到了小鸟依人这个词语。
她跟我介绍他的名字的时候,微微扬了扬头,有些骄傲,有些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