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峰押回深圳,第二天,深圳海关警局刑事法庭即开庭审问。同时受审的还有他的前妻、深圳海上犯罪头目梅子英及其手下干将。
法官指着王小峰问道:
“王小峰,你和梅子英结婚后,她的每一次作案,是不是都是由你带队行动的?”
“是的。”
“你计算一下,这些年,一百万元以上的大案,你们一共干了多少次?”
王小峰低头略略计算一下说:
“大约二十来次。”
“共非法牟利多少万元?”
“不知道。我只负责带队行动,验货,取货,运输,收藏。付款、收款的事,由梅小姐亲自负责,或者另外派人结算。”
法官转向梅小姐,问道:
“王小峰说的对吗?”
“对。这是我们内部的统一规定,各负其责。”
法官又问王小峰:
“你在和梅子英结婚之前,结过婚吗?”
“结过。”
“夫妻感情好吗?”
“很好。我们是同一个村的邻居,从小就认识。”
“那为什么又和梅子英结婚?是她逼迫你的吗?”
“不是。我醉酒后做了对不起梅小姐的事情,致使她怀孕,不得不和妻子离婚,和梅小姐结婚。”
“你和梅子英结婚后,就是夫妻了,不再是上下级关系,你难道没有和他一起参与过海上作案的策划?”
“没有。这是她个人的秘密和特权。由于怕泄密、败露,事前,她谁都不允许知道。结婚后,我们私人关系是夫妻,工作上,仍是上下级关系。每次行动,都是她和境外的人联系好,策划好,严格保密。事前告诉我的只是:通知手下,今天哪里也不准去,做好准备,听候命令,随时行动。到时间,才把具体指令交给我去执行。”
“这就是说,每次作案,梅子英都是主谋,你只是胁从。但是,上次你被海关抓获,审问时,问你受谁的指使,老板是谁,你为什么说没有人指使你,你自己就是老板?”
“我必须这么说。因为我们内部有严格规定:谁被捕获,谁自己承担责任,接受惩罚,不许出卖老板和同事。这样,老板才会设法营救他。谁出卖老板和同事,就是背叛老板,出来后,老板也不会再接纳他,甚至还会受到惩罚。”
法官向梅子英求证:
“王小峰说的对吗?你们内部确有这样的规定?”
梅子英点点头说:“这不只是我一个的规定,凡是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有这个规定。否则,一个被捕,整个团伙就都完蛋了;我也不会混这么多年。”
法官继续追问王小峰:
“你上次被捕释放后,到哪里去了?有没有再做这种非法生意?”
“我被释放后,身上分文没有,首先想到的是回家,找到梅小姐和我的女儿,计划一下下一步怎么办。可是回到家里一看,已经人去楼空,什么也没有了。我打电话给梅小姐,却打不通,估计她换了手机号码。找到她手下的人询问,都说不知道,估计是躲到香港或境外去了。我没有办法了。想再干,已经有了前科,入了黑名单,海关的人盯上我了,不好再干;而且断了财路,没有了资金来源,也无法干了,只好回苏北老家。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只好跑到以前打工的深圳电子厂,找我的老乡赵明借了二百块钱,才回老家的。你们可以到电子厂找赵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