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还是没有搞懂村子里的事情。
有点太玄幻了,一群人飞檐走壁、踏空而行,有点像是传说里的神仙啊。
“难道几年不出来,江湖改行变戏法了吗?”
十三想要重新回去看一眼,只可惜……找不到路了。
他也不算是个路痴,就是有些时候一遍记不住而已,如果能够多走几次的话,就可以了,可这荒山野岭,到处看起来都差不多,只能作罢。
不过……包子很香。
里面有香菇、萝卜、包菜、肥猪肉,他吃得满手都是黄澄澄的油,意犹未尽的不停的舔着手指头。
就算是以前在大城市里头,他也没有吃过这等味道的包子,绝对是自家做才舍得用这么多的好料,而且在那样小村子里,如此用料包子甚至是奢侈品了。
两个包子下肚,刚才撞鬼的想法也烟消云散。
“爱女…”
十三有点不懂,既然是爱女的话,为什么要独自埋在竹林里,孤苦伶仃连个伴都没有。
不过回想起来,那些年他也埋过几个朋友,比起那座孤坟更加可怜。别说找个竹林那种还能纳凉的地方,基本上是就地挖个坑埋了,随意点的还只是用石块堆起来而已,更没有墓碑刻字,现在要去找的话,恐怕都找不着了。
“哎,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活着,还是挂咯…”
那些人之中有他的朋友、也有仇人。
仇人挂了当然是喜开颜笑,朋友的话…这回出来估计还得靠他们。
既然重出,必然还是要走江湖这条老路子,十三以前认识的朋友也都是在江湖中活跃的人,若是可以借着他们的影响力、资源,再次出人头地可比年轻时一步一步踏上去轻松多了。
只是……
“怎么找到他们呢?”十三抓着花白杂乱的头发,全然不管手上还有油渍和口水。
虽然刚才慌不择路,不过他现在正行走在一条大路,只是不知道哪条路可以通往大些的城镇。
十三现在的想法就是先到大城市转转,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以前的熟人在做什么。
目前看来只有这个打算比较好,好歹以前认识百来号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的名字还在江湖中滚动把?
正发愁的时候,十三听见远处传来个声音,似在唱歌,声音还蛮浑厚的。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驴肉…”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十三咕噜吞了下口水,不过转念又有个新想法。
大侠们虽说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可是你见过哪个大侠在马路上施展轻功蹦来蹦去?
但凡赶远路都得有个坐骑,还得是那种能够千里奔袭的好马,所以烈酒、怒马、奇女子——此三物乃是大侠闯荡江湖之标配,缺一不可。
十三神叨叨的念着:“…驴和马都是四条腿,都可以坐上去,省着走路的气力,所以骑驴和骑马也没有什么区别吧?如果有的话…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啊。”
思考间,有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胖子走来,他手上牵着条看起来病怏怏的小毛驴,路过十三的时候只是侧面瞄了下,便直直的走过去。
“胖…前面的小兄弟请留步!”十三组织了下语言,喊住牵着驴的那个人。
“嗯?”胖子回过来,看到落魄乞丐般的十三来到自己面前,礼貌道,“大叔你好,你是在叫我吗?”
大…大叔?甘林…
十三的笑容一下冷掉,正准备发火时,看到垂落在眼前的一撮白发,忽然醒悟过来,自己已然不是当年的大侠。
“呵呵…对啊,是我。”
十三敷衍小小,上下打量着那个胖子,见他一身粗布打扮,又看他憨厚的笑容,胖乎乎的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胖脸农夫依旧礼貌的笑着:“大叔你叫我有什么事情吗?”
十三努力习惯着“大叔的称谓”,下巴甩了下毛驴:“你的驴卖吗?”
“卖呀,我本来就是要把驴牵到前边的镇上卖掉的呢。”
“那好,几多钱?”这个消息让十三很开心,如此就不用多费口舌,他也很干脆的在身上摸索起来。
早些年逃命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几贯钱,虽说不多,想来买匹毛驴是足够的。
胖脸农夫笑道:“两百八十八。”
“通宝?”十三眉头一皱,他估摸着自己只剩下百来文开元通宝,现在只能试试看能不能砍价了。
胖脸农夫补充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