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贾张氏的案子在法庭判决。
林明诚和林向军作为当事人也去了现场,和他们一起去的还有一堆看热闹的四合院群众。
经过审判,贾张氏教唆未成年人盗窃,再加侮辱烈士,直接让她获得了十年有期徒刑。
本来是不会判的那么重的,但谁让棒梗手欠,偷吃的还不够,还偷了林向军的三块奖章。
要不是易中海和贾东旭这几天东奔西跑,收集各种材料,证明贾张氏只是一个无知的妇人,贾张氏说不定就按间谍罪给枪毙了。
法庭,当法官询问棒梗,为什么要偷奖章。
棒梗回答道,只是看到奖章亮闪闪的,觉得很好玩,就顺手给偷走了。
他这一个顺手,却给贾张氏带来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要只是偷点吃的喝的,或许林明诚不会这么计较。但谁让他偷了林向军视若珍宝的奖章呢!
当结果宣布的那一刻,贾张氏直接被吓尿了,直接瘫倒在地,嚎头大哭。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至于棒梗虽然没有被判刑,但他的档案却被记了一笔,之后学和工作估计就有的麻烦了。
但说实话,棒梗应该感到庆幸,庆幸他只是个孩子,要不然就不单单是在档案记一笔这种程度。
那天回到四合院后,棒梗又遭受到了贾东旭的毒打,哭嚎声响彻整个四合院。
自从那天以后,四合院的人看林明诚时眼睛里明显带着畏惧。
他们纷纷做了个决定,就是以后宁愿得罪易中海,也不愿意得罪林明诚。
得罪了易中海,他顶多会给你使绊子。但得罪了林明诚,他却会让你进局子。
但这些林明诚并不知情,他现在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他的已经刊登了,在副刊占据了很大的版面。
标题就是铁画银钩的“亮剑”两个大字,根据张副主编所说,这两个字还是请一个大人物写的。
副标题是“剑锋所指,一往无前,逢敌必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听说这是张副主编和邵主编商量后才决定的。
发表后,立马引起了大范围的关注,甚至还引起了参军热潮。
报纸的销量一升再升,供不应求,张副主编都乐的合不拢嘴。
不过虽然火了,但林明诚的平静生活并没有被打扰,虽然报纸有署名,但所属的却是笔名。这也是林明诚提前和张副主编商量好的。
毕竟如果他的身份被曝光了,那么肯定会打扰他现在的生活,而且还会引起争议,毕竟他实在是太年轻了。
林明诚的笔名,只有“则诚”二字。
《中庸》中写到: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林明诚的名字就出自这段话,所以笔名也就从里面选了两个字。
这段话的意思是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
由明白道理后做到真诚,这叫做人为的教育。
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