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到大家的热情跟好意,沈清秋纵然心中有千言万语,在面上也只能够化作一团笑,便挥手作别,先出门去寻盛淮南去了,免得他等急了跑上楼来说出什么胡话。
实际上,看着沈清秋匆匆下楼的身影,室友们又好笑的聚集在一起八卦起来:“你们说,什么时候见过秋秋这副模样?”
“看来是真的喜欢她的小奶狗,你们刚才看到那个小奶狗了吧,长得真不错。”
“而且看起来应该也是对秋秋不错,你没看秋秋的手机没多久就收到他的信息了吗?”
俗话说的话,一个宿舍撑死十来平方,还要容纳六双眼睛,那么你做什么,基本上都逃不出有心人的眼睛。
就算是沈清秋以为自己的动作再怎么小心隐蔽也是一样的,她偷偷摸.摸回盛淮南信息的动作根本就瞒不住宿舍里的其他人。
幸好,大家多是善意的打趣,也没有人往其他的方向去想。
毕竟在他们的心中,沈清秋可是能够被富二代陈清晨追了整个大学四年都能够守住芳心从不动摇的冰山冷女,怎么可能会被其他人轻易的打动呢。
这岂不是更见证了盛淮南的本事不是?所以她们心中八成是真的认为沈清秋是因为喜欢才跟盛淮南在一起的,对盛淮南的印象还不错,毕竟对方看起来跟他们差不多大,而且颇有礼貌,也没有人察觉出沈清秋的异常来。
就算是有,顶多也就是觉得沈清秋面皮薄么,刚刚交了男朋友,有些不好意思也是很正常的道理。
而沈清秋则是在大家的注视下,故作无事的下楼,心中暗暗头痛,她也不想要跟盛淮南走得这么近,可是偏偏没办法拒绝后者强硬送自己来学校的理由。
下楼过程中没遇到任何意外状况,让沈清秋松了口气,只要下楼见到盛淮南,让他送自己去新的寝室,基本上也就没事儿了。
这次沈清秋是要读研究生,所以要换到另外一栋楼,但是因为都在学校里面,其实也就是搬一下东西,路程很短,不会出什么事。
看到盛淮南之前,沈清秋是这么想的。
看到他的时候,沈清秋甚至有些松了口气的想法,这短短的一段路,她竟然走出了比往常长两倍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走在这里竟然觉得会这么漫长。”沈清秋暗暗嘲笑一句自己多心了,一边对盛淮南挥手打了个招呼。
而看到了沈清秋,盛淮南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他可以不用呆在楼下喂蚊子了。
只是之前那名晨哥,以比盛淮南敏捷十倍的速度,快速抱着鲜花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