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耳的提示音响起,宋煜只感觉大脑一阵清凉,自己被灌输了许多术法相关的各种技巧知识,同时双手双臂都有些灼热感,被强行加入了肌肉记忆。
只在一瞬间,不管是硬笔书法,软笔书法,还是草书、行书、楷书……
所有与书法相关的地方,宋煜都已经达到了大师级的水平。
“试试!”
宋煜当即便有些手痒,在家里找到了一支钢笔,一张明信片。
正好答应了杨老板要写张签名的,对方特意嘱咐他搞漂亮精致点,估计是用来送人的。
这在圈子里也很常见,明星也是人,也有家人,有亲戚朋友。
难免会有人想要喜欢艺人的签名之类的,大家互相要一下很正常。
“也不知道是谁想要我的签名。”
“只能说……此人很有眼光。”
明信片的样式很大,像是折叠的书签,外面是宋煜之前拍的一张照片,里面则是空白部分。
光写个名字实在有点不协调,但若是写点寻常的祝福语,就显得很俗。
略作犹豫,宋煜在内测空白处写到: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待墨水干了之后,又合明信片,在外面签了名字。
宋煜看着自己写出的字,整个人都是有些吃惊的。
他之前的字只能说能看,但现在写出来的,完全称得是书法。
苍劲有力,凤舞龙飞,银钩铁画,汪洋恣肆……
完全不需要去看笔画,一眼看去,便是浓浓的大师风范。
“这签名……真能拿出去卖钱了!”
宋煜惊叹,随后也是尴尬的一笑。
这一波自己夸自己,让人怪不好意思的。
主要刚掌握了技能,看着写出来的东西确实震撼。
当即,他便将明信片找了个信封装了起来,随后采取洗漱吃饭。
午。
宋煜自己打车到了公司。
刚进公司,便忽然感觉,最近跟他打招呼的人越来越多了,就连许多办公司里的编剧、文员之类的,都会主动问候一声“小宋老师”。
宋煜先去找到了刘晓燕,把从楼下带的咖啡送给她。
“呀,小宋老师对我真好,谢谢。”
刘晓燕笑眯眯的接过,嗓音里带着几分娇柔味道。
“刘姐……”
宋煜满脸无奈,看着眼前一身职业装的邻家大姐姐,心里难免是有些吃不消的:“咖啡凉的,我还有事,先走了。”
落荒而逃。
“晓燕,你算是要熬出头了。”
旁边有同事酸溜溜的道:“现在宋煜热度不断,随便两首歌直接登顶了热歌榜,这都是业绩,真是羡慕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