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突厥和吐谷浑这些对手,有一个是一个,如果大唐兵锋足够强大,我不介意做一个马背的皇帝!
新罗,百济?
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那就让大唐的兵锋变得更强!粮食,人口,甚至是铁矿储量,都有足够的时间去变好!”有那么一瞬间,唐业也有了几分气吞万里如虎的豪气。
他爸经常念叨,说他在大唐,也应该是个英雄人物。
那,作为李丽质心中唯一认定的男人,大唐的驸马,为何不就当一回英雄人物呢?
新罗之后的高丽王朝...呵呵!
在这个时代,大唐将高句丽,新罗,百济全打下来,你们还能有历史吗?
一个喜欢偷,像个恶心人的虱子一样,疯狂吸着龙国历史文化的血。
明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周不用就能看完,还非要编造出五千年,甚至是一万年的史书才罢休。
高丽王朝,一点成长的机会,都不能给它!
既然这么恶心,那就从源头掐灭吧。
李世民的眼神有些古怪,“你小子,似乎比我还想早点将高句丽,新罗,百济全给灭了。
看来那个小国寡民之地,到了你那个时代,也没有完全被灭亡,属实是让我有些惊讶。
算了,不谈那群扫兴的家伙,他们配不这一杯美酒。
等你说的那些都能实现了,大唐的兵锋,必将横扫高句丽!灭掉新罗和百济!
杨广做不到的事情,我李世民凭什么做不到!
你小子应该不想当刘备吧?
送我一瓶酒,在这里和我煮酒论英雄呢?”
唐业摇了摇头,“我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我还是比较喜欢,让丽质那丫头,住在我们那个和平的年代。
在那里,我才能将她保护好,不受任何人的伤害。
倒是陛下您有些魏武遗风,李治也继承了这一点。”
李世民开始还不明白,这魏武遗风到底是什么意思,可唐业提到了李治,他大概也就猜到了。
这混小子,是真的敢指着他的鼻子嘲讽啊!
李世民笑了笑,他笑的很开心,眼泪都不自觉的从眼角溢了出来,多少年了,没有人敢和他这么说话了。
高处不胜寒。
除了观音婢,昔日那些天策府的知己老友,也因为君臣的关系,刻意和他保持着距离。
谁说帝王不缺朋友。
“小贼!长乐是我的女儿,大唐的公主,她的家,应该在长安城之中。”
“她是我未来的娘子!”
“贞观十一年还未到!现在还不是!她待在大唐的时间必须更多!”
“粮食?”
“什么!”
“我能让粮食产量翻倍!”
“小子,你当我在卖女儿吗?她是我女儿!”
“我娘子!”
...
喝醉的两个两人,有些头的在宫殿中大声争吵了起来。
老丈人和未来女婿的第一次见面,不算太融洽,倒也很快适应了彼此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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