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过,待在书房里与清客们吟诗作对,高谈阔论,是贾政最热衷的事情之一,那么教训贾宝玉,对其朝打暮骂便是他最热衷的另一件事了。
贾母的老脸瞬间垮了下来,毋庸置疑,贾宝玉是她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心头肉,你当着大家的面骂他,这不是在打他的脸吗?什么叫混吃等死?要说到混吃等死,你比他还会混,还会等,族学今天是没有停课,但工部衙门今天也没有关门啊,你又为何在此?
过完了嘴瘾,贾政仰天长叹一声,跪下来给贾母道了恼,老子管教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贾母没有再追责,而是询问他口中的“琬哥儿”是何许人也。
“倒是个争气的,也是个可怜的,你说得对,他既然跟他母亲姓贾,那便是咱们自家的哥儿,便给他准备一间院子吧,以后就让他陪宝玉读书。”
贾政看向缩头缩脑的贾宝玉,冷笑道:“凭他也配?琬哥儿殿试后是要选官的,最低也会以一县县令入仕,上要承宣布政,忠君报国,下要牧守一方,造福百姓,哪有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依儿子看,宝玉和他屋里的大小丫鬟以及外面的狐朋狗友们整日厮混才是他最应该做的事,好端端的还是别去祸害琬哥儿了!”
贾母闻言大怒,有你这么胳膊肘往外拐的吗!那琬哥儿就算再好也不是你的儿子!手里一直捻着一串佛珠的贾王氏坐不住了,她哀求道:“老爷,宝玉很用心了,最近进益不少,他那么的聪明,早晚也能给您考个进士回来。”
贾政恍若未闻,他宁愿相信母猪能上树,也不相信自己儿子会痛改前非,只是说道:“老太太,就让琬哥儿住梨香院吧,那座院子宽敞,儿子这就回去修书一封,立刻让人送到应天。”
梨香院是代善公当年的暮养之所,地处荣国府东北角,方方正正,小小巧巧,约有十余间房屋,前厅后舍俱全,很是清静,自从代善公三十年前驾鹤西去后,它便空置下来,至今无人居住,但里面一应家私都是完备的,随时可以拎包入住。
王熙凤干笑道:“二老爷,那院子已经留给姨妈一家了,要不换一间吧?西北角不是有间空着的?也不小。”
将梨香院留给薛家是大有讲究的,也是贾母与王夫人商议后的结果,一方面是它距离王夫人的院子很近,方便薛姨妈日常走动,另一方面它一墙之隔外就是后街,另有一个小门可供进出,有相对的独立性,相当于自成一家,再考虑到薛蟠的身份是“成年外男”,平时若是从前院两个角门进出时需要跨越整个荣国府,很容易会撞见一众女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住在梨香院里就不用担心这方面了。
对于薛家要住进荣国府的事,欢不欢迎另当别论,贾政更多的想法还是不理解,他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头一回见妹妹一家进京不去投奔哥哥而是来投奔姐姐,住到姐夫家里的,殊不知,外人对荣国府在大房没有死绝的前提下由二房住在正堂,当家做主同样是难以理解。
他点了点头,一言不发的出去了,王熙凤口中的院子要比梨香院小一点,但是位置好,紧邻西花园,环境优美,又与林黛玉、迎春、探春等人的住处近在咫尺。
四姑娘问道:“三姐姐,十六岁半时考中进士,这也太夸张了吧?贾琬,哪个‘琬’?他比我们俩大,比二姐姐小,那我们俩是不是要叫他‘琬哥哥’?”
她叫惜春,今年十三岁,出落的亭亭玉立,是贾敬的嫡女,贾珍的胞妹,只因贾母喜爱女孩子,便将她接到身边抚养,姐妹几个在一处读书。
三姑娘用素白的食指蘸了蘸盖碗里的茶水,在茶几上写下“琬”字,轻笑道:“是有点夸张了,他要是住进西府,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们俩可不就得叫一声‘琬哥哥’?二姐姐多了一个弟弟,我们俩多了一个哥哥,哈哈。”
这位名叫探春,今年十四岁,是贾政与赵姨娘所生的庶女,她生得很美,蛾眉皓齿,风姿婉约,她的美丽中透露着张扬、聪慧以及要强,能说会道,体贴入微,办起事来雷厉风行,全府上下没有不夸赞她的,贾母喜欢她,王夫人看重她,就连泼辣阴狠的王熙凤都忌惮她几分。
林黛玉凑趣道:“我觉得他的表字很有意思,难不成他是重瞳?”
重光也叫重瞳,在上古神话中是圣人独有的特征之一,极其的罕见,封建社会是迷信的,不然也不会有钦天监,他们非常在意面相,例如,印堂发黑,厄运难逃;两目神昏,孤贫卑贱等,相术家们认为,如果一个人的眼睛中有两个瞳孔,那么这个人就是有帝王之相的真命天子,《史记》中就曾记载“舜目重瞳,闻自周生”,《荀子》中也记载过类似的内容。
在现代的我们看来,它不过是后天发育过程中出现某种疾病,或者是先天遗传导致的,和所谓的帝王之相并无任何关系,贾琬的眼睛除了更好看之外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宿主之前是没有取表字的,贾琬穿越后便将这件事提上了日程,在一大堆名人的表字中无所顾忌的挑挑拣拣,纠结许久后他最终将毒手伸向了李煜。
于是,贾琬,字重光。
“应该不是。”探春的语气十分肯定,看了眼依旧在贾母怀里撒娇的贾宝玉,心情有些复杂,继续道:“如果确有其事,江南那边肯定早就传疯了,再者说了...”
她把脸贴在林黛玉的耳边说:“要真是那样的话,朝廷不会视而不见的。”
......
半个月后。
金陵省,应天府。
回到卧房,香菱还在睡,她的侧脸在从窗棂中钻进来的微凉晨光里闪闪发光,如同一幅描绘万里山河的画卷般在贾琬面前徐徐展开,贾琬苦笑着将早点放在书案上,给她盖好被子,遮住了乍泄满堂的春光,遮住了昨夜令他流连忘返的温柔乡,这买的哪里是丫鬟,分明是女儿。
去掉火漆印,取出信纸,贾琬的目光自然而然的从右往左,从上往下的滑落,贾政在信里表达了对他悲惨身世的慰问、对他自强不息的赞美、对自己不曾尽到长辈责任的愧疚,最后盛情的邀请他进京后务必到荣国府里居住,自己将扫榻相迎。
尽管住进荣国府能有机会见到林黛玉她们,衣食住行全包还能节省一大笔开销,但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活是贾琬所接受不了的,不符合他恪守的观念,若是那样,他会无可避免的与贾赦、贾珍之流有牵扯,也会欠贾母、贾政的人情。
他身上只有不到八百两银子,这笔钱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内撑死只能买一间和现在住处差不多大的小院,进京时于路上还得花掉不少,以后的日子又该何以为继?一首词卖一千两银子的好事难有第二次,看来得想办法搞点钱了。
自从他考中案首后便时常会有人上门拜访,他们的伴手礼可不是百花蜜饯之类的地方特产与手工艺品,而是白花花的真金白银,少则几时两,多则数百两,最多的一次是应天府本地一个有名的富商,他直接送了五千两纹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