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闻声,心道:
好家伙,别人作一首,那小武夫却一口气连作三首。
还取了个这样的名字。
邹文才冉冉读起来:
“其一首:
浮香绕曲岸,圆影覆华池。
常恐秋风早,飘零君不知。”
邹进士话语落下,在场宾客除了大字不识几个的罗平安外,皆是呆愣在原地。
不待众人发表感言,邹文才道:
“其二首:
锦带杂花钿。罗衣垂绿川。
……
愿君早旋返。及此荷花鲜。”
宾客们受到二次暴击,一个个呆若木鸡。
他们再次被诗词所惊艳。
邹文才继续声情并茂朗诵起来:
“其三首:
世间花叶不相伦,
花入金盆叶作尘。
……”
宾客们的心灵遭到第三次暴击,一个个都头皮发麻。
“天降大才,天降大才啊!我大乾诗坛有救了!”
“这苏步,如此诗才,定将名动文坛!”
“我仿佛看到,一颗文坛巨星冉冉升起!”
“今夜,我辈能听闻如此新鲜的第一手惊艳诗词,实在是三生有幸!”
“……”
回过神来,大家不约而同的大赞不已,大拍马屁。
更有甚者,泪流满面,他是真爱好诗词啊。
众人对苏步的怨气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佩服。
“我等身为文坛中人,出现如此佳作,还是一连三篇,自然要将其尽快宣扬出去,让文坛中人都知晓。”
“对,此乃诗坛幸事,我等要如那勤劳的蜜蜂,尽快宣传。”
“邹进士,告辞!”
“告辞!”
诸多打茶围的文人骚客们散去。
罗平安看到这一幕,挠了挠耳朵,颇为不解。
几首诗而已,有必要这样激动吗?!
作为粗鄙武夫,他自然不懂文人雅士对美好诗篇炽烈的热爱。
忽的,罗平安想起,死党要在女神十四娘的温柔乡中度良辰,而自己却孤孤零零一人坐在这里,不禁有些伤感起来。
“罗公子,您跟奴奴来这边。”一道清脆女声响起。
罗平安抬头看去,只见一位颇有姿色的侍女走上前来,拉起他的大手:“姑娘……”
“长夜漫漫,苏公子怕您无聊,我家小姐特让我来服侍您。”侍女柔声道。
罗平安颇为感动:好兄弟,没有见色忘友啊!
……
花魁闺房。
美艳不可方物的十四娘,已经弹奏完一曲,依偎在苏步怀中,给他投喂精致美食与美酒。
花魁娘子直接被苏步的《咏荷三首赠十四娘》所征服。
苏步对这一点,并不意外。
花魁们以歌舞表演为生,其表演效果好坏,直接关系到她们的收入、生活处境。
演出效果取决于演技和所演唱的诗词,演技靠个人的勤奋和天赋,而诗词则靠文人才子们。
花魁为使自己的表演吸引观众,往往主动向有才华的文人才子乞诗词,希望不断获得他们的新作,使自己成为最初的演唱者,以给听众留下全新印象。
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诗词才子,在诗词中对自己的赞赏来提升名气。
而苏步今日所作三首咏荷诗,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随着诗篇传开,十四娘的名气也会大涨不少。
苏步思及此,想自己会不会被那些来听曲的宾客们恨上?
毕竟,花魁名气大了,入场费也会水涨船高。
苏步边吃边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