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破旧的酒馆由于挤了不少人,显得闹哄哄的。康斯坦丁坐在酒馆的一隅,嘴上叼的烟随着他的呼吸一亮一暗,灰白的烟灰落在桌子上的酒杯旁。
胡须拉茬的他今天身上穿的是米黄色的风衣,神情忧郁,看上去与这个破旧而喧哗的酒馆格格不入。嗜酒如命的他今天没有动眼前这杯酒的意思。
倒不是他转性了。康斯坦丁从来都是今朝有罪今朝醉的性子,只不过眼前这酒,可动不得:“hey,老兄,我可是好心请你喝酒,你怎么不喝啊?”
坐在康斯坦丁对面的是一个打扮很朋克的帮派成员,刚才的话也是这个男人说的。康斯坦丁缓缓从嘴里吐出烟雾,眯起眼透过浓厚的烟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酒里有迷药,对方下药的手法很一般,早就被他看出来了。要是对方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康斯坦丁觉得自己也不是不可以喝下去。但他不喜欢这男人的唇钉,所以这酒,他是不会动的。
“抱歉啊,我得找我的朋友们去了。”康斯坦丁掐灭烟,笑着站起身,迈开腿就想往外走。不过就在他拉开凳子的那一刹那,酒馆就安静了,桌子上因惯性而相互碰撞的桌球,声音大到刺痛康斯坦丁的耳膜。
也难怪那人敢在这里下药,都是自家人,这便是理所当然的,康斯坦丁这么想着,稍稍仰脖,看向突然站在自己身前的两个彪形大汉。
“你不能走。”这是左边的大汉说的。
“喝了那杯酒,我们还是朋友。”这是右边的大汉说的。
注意到康斯坦丁回头看过来,朋克男举起桌子上的酒杯,淫~邪的目光在康斯坦丁的屁股上游走,油腔滑调的:“喝了这杯酒,我们还是朋友。”
虽然自己的前任男友还有其他几任女友都夸过他的臀,但是像现在被注视,康斯坦丁还是觉得有点恶心。
这也真是奇怪,他居然会觉得恶心?康斯坦丁不由得暗自嘲笑自己的迂腐。
依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康斯坦丁举起左手,另一只手则伸向风衣内的口袋:“哦,等等,不要这么粗暴,欲~情~故纵嘛,欲~情~故纵……”
正当所有人都看着康斯坦丁的时候,康斯坦丁笑了。
三分钟后,面无表情的康斯坦丁从酒馆里完好无损地走出来,随手关上的门掩盖住门后躺在在地上昏睡的众人。
他没有多少时间浪费了,必须抓紧时间。从口袋里掏出罗盘,上面的指针悄然指向一个方向,康斯坦丁确认一会后把嘴里的烟蒂扔到地上,朝罗盘指针的反方向走过去。
看到眼前豪华的公寓,林文第一反应是,这次来对了,第二反应是,钱要少了。这次,他要诊断的对象就住在这栋公寓里。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指名道姓让自己来出诊的,林文是不会接受的,奈何对方钱给的太多了,林文刚好又缺钱——如果林文有韦恩千分之一富的话,不,就算有亿分之一富有,他都不想来出诊。
在家里躺着数钱不香吗?
患者是个私生子,她父亲老菲勒拿在年轻的时候仗着家里有钱养了十几个女孩生孩子,反正他养得起,也没结婚。
老了才想找个孩子过继来当继承人,但经过细细筛选后只发现一个合适的,偏偏这个合适的患有很严重的精神病。所以他决定,“家丑不好外扬,想找新上任的阿卡姆疯人院院长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