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切,赵一凡并不知道。
他只是在一早就趁热打铁,赶紧把《七剑战歌》也上传了
这首歌他并没有采用上载大脑的方式。
是直接从网盘下载本地之后再上传的。
在美美地睡个回笼觉,直到10:30之后才起床。
美美地享用了一番外卖
之后慢悠悠地在校园里闲逛
电话响起,是个正常的号码,
没有骚扰电话的标志,
但是也不是联系人。
“您好,我是原创音乐线的小编,请问您是《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创作人‘一番人’先生吗?”
“一番人?”
赵一凡想了想,对了,好像是自己申请“X”的用户名没有通过,长度不符合。
于是随便起了个名字
本意是:正义的一番人
是在麻将里,喜欢用小屁胡破坏别人的绝世好牌的人。
“是我,你好”
“您好,你之前在我们平台投稿的歌曲,通过机器计算审核,满足基本要求了,您的歌曲3天前就可以被其他用户搜索到,歌曲刚刚入库,我们编辑部门也是刚刚发现您的歌,歌曲非常棒”
“谢谢,请问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你的歌曲很棒,你的才华也很好,我们想邀请你加入我们原创线,成为我们QX音乐的签约独家音乐人。”
“签约独家音乐人?”
“是的,我们原创音乐线集合了包含QX音乐等六大音乐平台,可以为你提供作品发行、宣传推广、数据管理、演出支持、作品收益、教育培训等六重服务。
成为签约音乐人后,词曲作者可以直接通过入驻音乐人平台,成功认领词曲收益后将获得该词曲的原唱版本和翻唱版本两种分成收入,词曲原唱版本收入占歌曲总收入20%,词曲翻唱版本收入占歌曲总收入40%,均包含广告分成、单曲订购、付费会员、K歌直播、打赏等多元收入来源。”
赵一凡之后与编辑聊了好久才弄明白。
其实是要不要签约“独家音乐人”,“独家音乐”“非独家音乐”
他的歌上传的地方并不是发歌渠道,而是卖歌渠道。
并非直接上传到曲库里
而是上传至投稿区,出售版权模式,与剧本杀平台类似。
他的作品可以被个人用户或者发行公司等等买断版权或改编权和授权表演。
他上网查询了很久,才对此有了大概的了解。
签独家授权也许会在收益分配上具有优势,但并不能保证有优于非独家授权的传播力度。
之后的收益分为站内收入与站外收入。
站内收入与作品在合作平台内被播放次数直接挂钩,但是站外收入数据对音乐人却极不透明。
对于播放点击量相对比较直观,站内收入部分可以自我核实推算。
但站外部分呢,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品可能被转授权到短视频、游戏、电影及广告等渠道使用,同时这些转授权也是经过你合同授权的。
这部分的收入对于音乐平台来说是可观的,但是对于音乐人来说,是很难分享到的蛋糕。
想明白之后,赵一凡回复了对方,自己不想被拘束,想做个独立音乐人。
你喜欢我的作品,买断就行呀,你自己去发行就好。
不过编辑倒是反过来提醒了他。
他照着网友们的说法
打开了音乐著作权协会网站,注册了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
并把
《七剑战歌》
《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
都登记了。
下面就是等待歌曲有没有被别人看中的了,
这就很像钓鱼
打了窝子,
等待鱼群进入
钓鱼佬们最喜欢的就是:
等着鱼儿上钩了
“不愧是云盘出品,纯音乐都能吸引编辑电话邀请。”
也多亏了编辑的耐心解说,让赵一凡知道自己完全可以把两首音乐《七剑战歌》和《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上传到其他平台,两倍加速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