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香江好啊!
当看到街的美女们穿着短裙,露出了雪白的大腿,邓子俊露出了嘿嘿的神情。
接他的人是坤叔,和记小霸王,在尖沙咀号称有千余名兄弟。
也是他老豆邓国华的得力助手。
回到家中,邓子俊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父亲。
和联胜七十年代的坐馆,邓伯,拥有一票否决权的狠人。
看似愚钝,满肚子肥油,可是小瞧他的人,此时都早已经投胎转世了。
这是一个传奇人物,曾经是差佬,也算黑社会的卧底。
无论是谁,想要成功坐这坐馆的位置,都需要巴结自己的老爹。
不过也好,邓子俊更在意的是玩的开心。
在鹰酱这两年赚的钱,一辈子也花不完了。
说心里话,他要是想混的话那还不如留在鹰酱,那可是大公堂。
再者说,他看不香江的这些混混,都是一群杂碎罢了。
讲辈分,还什么草鞋,什么双花红棍,什么白纸扇,什么四二六,四二九。
扯他娘的蛋!
两世为人,邓子俊只知道两件事。
听话的狗,狗粮都用最贵的。
听话的人,钱,女人应有尽有。
不听话的狗,只能当火锅。
不停话的人,那就干脆沉海喽。
一手刀枪,一手港纸,其余的都是扯淡。
江湖义气,有的,但真的不多啊!
父子之间其实聊的很尴尬,这些年也只有过年才能相见。
所以父子之间的感情倒是在,不过略显生疏,
邓伯是不想让邓子俊回来的。
这几年香江越发混乱,尤其是八二年一个老女人摔了一跤之后。
满大街都是矮骡子,古惑仔,想要出头的人越来越多。
尤其是新生代的一些人,根本没有道义可以讲,这时候是最危险的。
可是邓伯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儿子非得这个时候回来。
虽然有些不悦,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应该在鹰酱当个律师,亦或者是医生,永远不要回来才好。
可是父子之间本就有着隔阂,这些年他为社团出生入死,却忽略了自己的儿子,内心自然有些愧疚。
“俊仔,回来准备做什么!”
“玩喽,香江的女人这么漂亮。”
邓伯很生气,却又无计可施,毕竟是自己的崽。
也就是邓伯身体不好,否则的话非得练一个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