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内,陆玄忽然见胡八一的脸色不太对。
正打算问他情况,却见帐帘被掀开,一个一个身材健硕的藏人汉子走了进来。
这人身高并不算是特别高,但是体型匀称,面色俊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极为明亮。
最为醒目的,是他头带了一个红头巾——这只有当地最勇武的人,才有资格这样装扮。
但这藏人见到胡八一,眉头就是一皱:
“又是你们,我已经说过了,喀拉米尔不是你们能去的地方,东西都拿回去,不要再来了。”
陆玄先是一愣,旋即瞬间醒悟——眼前这个人,怕不是就是胡八一他们想要找的向导??
之前胡八一脸色不对劲,恐怕正是听到了这人的声音,觉得耳熟!
只是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巧合——这里竟然刚好是他的家。
而胡八一恐怕也未曾想到,他和格玛,还有这康巴汉子会有这样的关系在里边。
胡八一刚要开口,但却被旁边的陆玄拉住了。
陆玄示意胡八一先坐下,然后自己站了起来。
“你好,初一兄弟,并不是你的想的那样,我们是来看望格玛的。”陆玄笑着伸出手。
凤鸟血脉带给陆玄强大的人格魅力,初一看到陆玄伸出手来,下意识的就与他握了握。
“格玛?”
初一一下也面露不解之色,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会知道格玛的存在。
“格玛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意外中受伤,当时她是一支队伍中的队医,胡八一正是队长,曾经和她一起战斗过。”陆玄向初一解释。
初一的神色顿时一变,之前的不耐之色瞬间消失:
“原来是这样。”
说着胡八一起身,与初一握了一下手。
“当初的情况我知道,大凤凰寺里边出了意外,又有狼群袭击,多亏了部队的人拼死相救,才让我妹妹活了下来。”
初一叹了一口气:
“你救了我妹妹,我很感激。”
“但是你既然经历过当年的事,那就应该知道,这里有多危险。”
“喀拉米尔那个地方,是狼群的老巢,你既然是格玛的恩人,我就更不能让你们去送死了。”
初一的态度很坚决。
“初一兄弟,是这样。”陆玄不紧不慢开口:
“我们这次来,一是为了来看望一下格玛,把她的‘离魂症’治好;”
“二就是要去魔国墓穴,解除胡八一他们身的诅咒。”
初一的神色一下就愣住了:
“你说什么?治好格玛的‘离魂症’?!”
初一一下激动的抓住了陆玄的双手。
胡八一也面露惊色,一时间不解的看向陆玄。
格玛的这种症状已经持续十几年了,也到医院看过。
但是现在的医疗技术,对于精神方面的疾病,了解极为有限,基本相当于无解。
但是此时,陆玄竟然说能解决格玛的离魂症?
陆玄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从怀中拿出了那枚发丘天印。
实际,他在见到格玛之前,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
但是见到格玛之后,陆玄就想到了办法。
格玛所谓的“离魂症”,实际是一种“魇”症。
人有三魂七魄。
三魂,指幽精,爽灵,胎光。
七魄,指伏矢,尸狗,臭肺,非毒,吞贼,雀阴,除秽。
其中,“爽灵”负责人的四肢运动类似的一切肢体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