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不行啊!劳资要去蹭饭啊!冥武士外表最像人,所以哪怕自家对面就是帝都最大的教堂圣?蒂岗,格林偶尔也会召唤出他们打扫一下卫生。
圣?蒂岗和图书馆之间隔了一条宽二十多米的主干道。教堂占地二百亩地,其中由艾露莎统领的烈阳骑士一共二百余人,牧师三十人,主教一名,其他杂物人员十名。
在权力上艾露莎和主教一样,而且由于艾露莎是教廷来的,相对而言话语权更大。
格林爱钱,教堂修建的富丽堂皇,且又古朴华贵,整个教堂充满十九世纪欧洲哥特风格。一面巨大的石英钟悬挂在主建筑物屋顶,每当到了中午十二点就会咚咚咚的响一阵儿。教堂远远看去在阳光的照射下灿灿生辉,简直亮瞎人钛合金狗眼。
搞的格林犯罪的欲望越来越高,好想进去抢劫一把,只要一把,下半辈子就可以躺着等死了。为此格林看艾露莎越来越不对劲,有时候都在想是不是把艾露莎敲晕了,脱掉衣服把装饰在烈阳甲上的宝石敲下来几颗。
奇怪的眼神吓得艾露莎脸红脖子粗的,和格林聊天说不到两句就会犟起来,搞的格林莫名其妙,没事两人就要拌个嘴。
格林羡慕教堂,那群牧师和骑士一个个天天草原小鹿肉伺候着,白兰地美酒可劲造,哎!美啊!肥的就连放屁都油裤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艾露莎在和教堂介绍格林时只说明他是魔法师,而对于格林是亡灵魔法师的身份只字未提。因此,格林得以偶尔受艾露莎邀请前去教堂蹭饭,曾经格林发誓打死自己也不会步入教堂那个鬼地方一步,如今,这家伙啃着鸡腿叫道“啊!真香!”
为此没少受艾露莎的白眼,无他,有这样的朋友,唯丢脸没面子尔。
相比于格林,格木显然比他受照顾多了,一天三餐都可以去混吃混喝不说,由于混的熟悉了,不时还会留在艾露莎哪里过夜。把格林嫉妒的,活的连魔兽都不如。
今晚格木又留在艾露莎哪里了,艾露莎身为统领,她得已拥有二楼一间大房间,拥有独立卫浴不说,关键是她一个房间居然有一百平米,贫穷简直限制了格林的想象。
据说,只要这妞愿意,她可以调动属于教堂的所有财产,换句话说,这间教堂就是这妞的。
格林觉得自己傍了个大款,而且这大款还挺符合自己脾气的。嘿嘿嘿!吃穿都有着落了,格木的奶粉钱也不着急了,这日子过得,舒坦啊!
艾露莎的确很舒坦,此时刚洗完澡的她围了一条浴巾半躺在那张大床上,双脚在撑的直哼哼的格木肚子上踩来踩去,把他的肚子按下去又看他浮起来。
艾露莎玩了一会儿后眼神迷蒙的盯着装饰了天使浮雕和秋翎草的天花板。
“小格木,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我觉得我喜欢上你老大格林了,只从在诺尔玛城和他相遇之后就被这个闷骚的混蛋迷上了,想看他笑,不想看他一天到晚装的冷冰冰的,甚至想抚平他眉间那一缕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