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诺尔玛城,同等人口下守备军的数量肯定要比我们现代城市的警察数量要多,可是,他们没有枪械,没有装甲车,只有长剑,短矛和弓箭。
此时,如果有人在诺尔玛上空,一定能够看到无边无沿的火光,如同蚂蚁大小的人影交错在火光中,厮杀声已经小了很多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活着的人变少了,腐尸依旧不遗余力的怒吼着。
说实话,格林并不怕死,身为一名警校生,当他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就发过誓全心全意为人明服务,哪怕丢掉小命。甚至他还幻想过有一天他真正穿上警服,有歹徒劫持人质时,为了解救人质,自己身中几枪英勇就义,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反而有一丝兴奋,有一丝期待。
其他大学的毕业誓词都是祝前程似景,警校就不一样了,他们说的最多的是注意安全,一辈子平平安安。
格林抹了一把额头被火烤出来的汗渍,甩了甩头。可是这里不是我的种花家啊!家乡自古以来就讲究落叶归根,这里是个什么地方?是劳资的家吗?哪怕死,我也要埋在自家的黄土地里。埋在狗屁的洛诗大陆算怎么回事!
所以在那个最寒冷的冬季,他挨过来了,在被黑魔法师追杀时,他设下陷阱反杀了他们。为了填饱肚子,和野狗抢食又怎样!
“撕拉……”一声,格林后背被一具腐尸撕开一道口子,血液一下就染红了外套,格林反手就是一道灼热射线。然后紧跟队伍,这个时候要是掉队那就真的走不了了。该死的黑气,让人根本走不出去。格林发誓,等安全度过这劫以后,一定要找天灾教会的麻烦,他们居然敢信奉卡尔萨斯,虽然不得不承认那瘪犊子的确是个天才,但是你丫的别让我发大财,等有了钱,我就把核反应堆的进度提上日程。
你不是有黑气吗?我直接太阳了你。你不是有恶魔吗?我召唤出包裹着亡灵外骨骼的银河歼星舰尸灵,把你怼到天上去和太阳肩并肩。
格林本来不想吐槽,可是腐尸黑气欺人太甚。
再怎么吐槽也得先把小命保住,眼看着就要接近领主府,格林抖擞精神。领主府已经被改造成一座简单的军事堡垒,守备军用倒塌的屋墙和木棍在领主府外堆砌成一道高四米的围墙,包围整个领主府。这样守备军就可以凭借着围墙防守,这样做轻松多了,至于巨型腐尸,领主府这边也聚集了不少魔法师,火球,地刺不断。
格林一行在围墙里面守备军的帮助下成功进入领主府。此时格林方才松了一口气,现在只要等待黎明之时军队的救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