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宾馆李秋波的房间里。
一包猪头肉,一包酱肘子,一盘花生米,一瓶白酒,一个杯子。
陈潇不喝酒。
李秋波坐在床上,陈潇在椅子上喝白开水。
“这歌是我叔叔前一阵写出来的,他是支边青年,最后没走留这边。”
陈潇开始信口胡诌,反正刘秋波也不可能跑两百公里去求证。
“那我能不能见见你叔叔?”
陈潇都没想完呢,李秋波就提出非分要求。
差点没一口水把自己呛死。
李秋波喝着小酒,没注意他,“这两年占据咱们市场的全是港台明星,说实话我不服,咱们内陆音乐人凭什么就不行?我就不服这口气。”
李秋波有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狠劲,非要较真。
陈潇暗自叹口气,想法很不错,不过没自己的话,李秋波这首歌要憋到三年后才能出来,还得郁闷三年。
换个角度看,这也算是让提前拯救吧。
“我出来时候,我叔就跟我说了,这首歌我做主,我叔喜欢清静,去见他就不必了,你开个价,这首歌我卖你!”
“就冲你这个不服输的劲,已经深深打动了我。”陈潇没脸没皮的说好听话。
李秋波点点头,他开始就听了几个调调,感觉走的是他喜欢的民谣路线。
至于歌词是什么没听清,但调子非常好。
“会弹吉他不?”李秋波指指角落里的吉他。
“还真会。”
陈潇看着那把“红棉”吉他,略有点失神。
他学吉他,也是为了给闫雪唱歌……
稍微平静一下,陈潇过去拿起吉他,调整好坐姿,弹了几个音。
这下就是在装模作用。
弹吉他他会,但跟李秋波这种专业人士相比,那是天差地远。
人家吉他调的非常合适,反正他是听不出有什么问题。
熟悉了几下,弹了几段散乱的调子,找回手感。
陈潇清清嗓子。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你和我来到小何旁,
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陈潇声音清澈干净,透着股子稚嫩,唱出来没一点原来的味道。
但在李秋波的耳朵里无疑与天籁之声。
他的吉他水平在李秋波这根本不过关,唱的也属业余。
可就是这股子生涩,不讲理的在他心里横冲直撞,仿佛回到当年那个时代。
李秋波是63年生人。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在他出生后五年达到高峰。
从小他就感受到知识青年和农村之间的距离爱恨,那些东西伴随他成长起来。
家庭里也真真切切发生这些事,让他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