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投降,是诈降。在我们两家的边境处,有着十余万的魏国大军,只有他们出兵,才能够缓解我们的压力。”
张昭也是无奈,江东之地就算再富庶,那也没有办法支撑的了这么久。
蜀国的军队只需要占据着秭归这个入口,就足以封死他们。
再这么下去的话,所有的资源都用在了跟蜀国的拉扯上。
“还有一件事,那便是蜀锦出了问题。”随后他把这个问题说了出来。
然而孙权却并不在意,对于他而言,如何能够训练出更多的军队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就是一些衣服罢了,区区直百钱,有何重要的。”
言语之中,他并不把这些事情放在眼中。
他们却忽略了一点,这个世界上不仅仅只有他们这种权贵才会喜欢蜀锦。
世家大族一样对蜀锦趋之若鹜,几乎是人手一件。
天下的蚕衣之中。蜀锦最贵,也是最能够彰显身份的存在。
“敢问先生,何为饥饿营销?”
陆逊学东西很快,比起刘禅而言,简直就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姜明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颗玻璃球,这是他前两天让黄诗音找人开炉炼出来的。
当玻璃被烧制出来的时候,那几位工匠就犹如看见天神下凡一般。
除了神仙以外,还有什么人能够空手就变出水晶?
尽管他再三表明,自己手里面的东西并不是水晶,但奈何不了这些人一味的相信。
“我手上有一枚琉璃珠,你认为价值几何?”
“少说也值五千直百钱!”陆逊只是看了一眼之后,就很准确的估了个价。
“现在我手中有五颗,如果五颗同时拿来卖,是否就要卖两万五千直百钱?”
刘禅和陆逊都点点头,这是很简单的算术题。
“但我现在拿回了四枚,每两个月我才卖一枚,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这一枚我要卖两万直百钱,不算过分吧?”
“不过分。”两人此刻已经隐约有些明白了,但他们还是希望姜明能够继续解答。
“那我用十个月,把这五枚琉璃珠全部卖掉,就能够到手十万直百钱,这一来一回,差价就已经到了七万五千。”
到这里的时候,他们霍然才发现,差价如此之大。
“所以蜀锦也是一样的道理,都逃脱不了物以稀为贵。”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要得到。
对于世家大族和皇室来说,之前挥霍无度的日子已经习惯了,根本就停不下来。
从今以后,蜀锦就专门卖给这些人,用姜明的话而言,就像韭菜一样收割。
穷人是买不起这种衣物的,毕竟蜀锦的造价如此的昂贵。
当诸葛亮看着源源不断运送进国库里面的钱粮时,才发现姜明的这个办法究竟有多狠。
仅仅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直百钱的价值已经比他当初所发行的要高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