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西北走不通,而且自己还活着的话。
西部旧金山一带,也是有堂口可以加入的,那些过去几十年来,移民到北美的国人,现在正处于最武德充沛的时期。
以宗族血脉肤色为纽带的堂口。
与后世那些动不动就软骨头的家伙不同,现在这一时代,能漂洋过海来讨北美生活的人,就几乎没什么善茬。
就算是最吃苦耐劳的人,其体格要是不够强,拿头去吃苦耐劳?
“但是我啊,又不跟他们一个姓,也不来自同一个地方,跟他们干,一辈子都别想翻身了...”
呢喃了一句,李飞起身朝外走去。
出了这个昏暗的房间,踩着木地板走到屋外,便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整个天地之间只有蔚蓝的天空,以及成群的牛在草地上慢慢行走。
温切斯特家族跟德州其他家族一样,都不养羊,因为羊吃草根,对牧场的破坏性太大了。
看向远方骑在马背上的牧人,知道他们都是狼人的李飞,在心中不由感叹一句,这个世界真不是一般的魔幻。
狼人家族为了获得足够的口粮,选择了养牛,根本不对普通人下手,这跟那些故事里的杀戮形象真是完全不一样。
“起床了?”
穿着一件红花色连衣裙,脚上一双短靴的艾莎,拿着一个铁杯走了过来,那冒着白烟的咖啡,正是对方带来的善意。
在这个随时可能死在野外的时代里。
除了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以外,几乎没什么人是矫情之辈。
在意识到自己父亲的决定后,艾莎很快就转换了自己的身份,但狼都是骄傲的,想要驯服一头母狼,那么这个男人必须得证明自己的强大之处。
眼前这个过于细皮嫩肉的东方人,他真的有这个能力吗?
艾莎将咖啡给了李飞,看着对方喝了一口,面露苦涩的表情,不免回忆起家人们关于李飞的讨论。
他们这些世代在牧场里干活的人,对于一个男人家境情况的判断,向来很简单,那就是他的手掌。
一个男人的手掌越细嫩,那他的身份就越尊贵,因为他生活当中根本不需要去干活。
而李飞的手掌,可以称得上是整个德州,上流社会的女性之手——没有半点老茧和伤疤。
为此,有人已经推测李飞是否来自遥远的东方,并且是一名因为某种愿意,逃到这里的落难皇室成员。
谁让他手掌跟城市里那些上流社会女性一样干净的同时,连牙齿上都见不到一颗黄牙或者坏牙呢?
再加上,他又对那邪神雕像的神秘叨叨声完全免疫。
疑似东方皇朝的落难皇族+神秘声音免疫能力,这两个特殊点,让他来到农场几天,根本不需要干任何活,就可以得到食物和衣物。
“你做出决定来了吗?”
看着李飞将那杯咖啡饮下,艾莎接过他手上的铁杯,问起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情——你要留下吗?
自己仅有的三个选择,一个比一个差劲,面对目前来看最好的那个,李飞犹豫了几秒,在对方惊喜的眼神中点了点头。
“留...留下吧,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能力,但说到底你们还是救了我一命,所以我决定尝试一下,如果我能解决你们的问题,那么...诶!你能不能淑女点啊!我话还没说完!能别拉着我手吗!”
“怎么啊?害羞啊?你们东方人好像是挺含蓄的,不过不重要啦,只要你能搞定那个古宅的问题,咱们俩可就是夫妻了啊!”